主要有4个文件。具体为:
1.《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
3.《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
4.《贵州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办发〔201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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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4个文件。具体为:
1.《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
3.《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
4.《贵州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府办发〔2017〕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