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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6日 大洋网-广州日报
在明代的历史上,曾任广州市舶使多年,在岭南呼风唤雨的太监韦眷算得上一位“大人物”。他去世之后就葬在广州。1964年10月的一天,广州铁路工人文化宫在扩大球场的平土工程中,无意中发现了一块倒下的墓碑以及用红砂岩砌筑的墓顶。韦眷墓就此进入考古人的视线。
墓中出土了一些很有价值的文物,包括圆形素面薄金片一枚、残断红色珊瑚一支、宋钱三枚、南汉铅钱一枚、外国银币三枚,其中两枚是榜葛剌(今孟加拉)银币,另一枚就是赫赫有名的威尼斯银币“格罗索”。据说,为威尼斯共和国总督帕斯夸尔·马利皮埃(1457-1462)所铸的“格罗索”银币,传世只有两枚,一枚藏于威尼斯当地博物馆,另外的这枚发掘出土后入藏广州博物馆。
主要用于东方贸易 助力威尼斯登顶欧洲
这枚银币出土的消息发表后,很快就引起了国内外的注意。意大利学者毛里齐奥·斯卡尔帕在其专文中指出,这枚银币叫做“格罗索”或“格罗塞托”。有时叫做杜卡托,或马塔潘,但“格罗索”是使用最多的一种名称,并为官方文件所采用。“格罗索”一名的由来,是因为其价值是格罗塞托的两倍。
在帕斯夸尔·帕马利皮埃罗统治期间铸造的这种银币常常加以锉磨,以致使这种银币低于其法定重量。然而,在广州发现的这枚银币似乎并没有受过这种处理。这枚银币的法定重量当时定为1.402克,含银量为0.949。现藏于威尼斯市立博物馆的那枚,直径1.9厘米,重1.180克,比法定重量少0.222克。银币的正面,是威尼斯城的“保护神”马可像。他直立着,面向前,正在把一面长杆军旗交给帕斯夸尔·马利皮埃罗总督。总督右手拿着交给他的军旗,左手拿着有关总督诺言的一卷羊皮文件。
毛里齐奥·斯卡尔帕指出,威尼斯格罗索银币的起源可追溯到恩里科·丹多洛时代(1192-1205年)。关于第一个铸币厂的确切年代不能断定,大约在1192-1202年之间。这种币制的确立极为重要,整顿了当时混乱而质劣的货币,有利于日益增加和兴旺的各种商务活动(尤其对东方),因而大大提高了威尼斯共和国的声望,加强了其政治和经济势力。格罗索很快便成了确定货物价格的标准钱币和通货的基础。
一些欧洲古钱币学者指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格罗索银币发行得太多,以致充斥整个东方,在商务中几乎成了唯一流通的钱币。但由于掺假问题导致的贬值,使其最终丧失了一直享有的声誉。同时,1284年杜卡托金币确立起来,因为其稳定和含金量高(达99.7%),币值不断增加,人们日益喜欢用金币作交易。
1472年5月20日,威尼斯元老院通过一条法律,明文禁止格罗索银币的铸造,并斥巨资100万杜卡托金币,从市场上回收格罗索银币,“从那时起格罗索银币失去了全部法定价值”。
毛里齐奥·斯卡尔帕说,在帕斯夸尔·马利皮埃罗总督统治期间铸造的格罗索银币据认为是罕见的,“在广州发现的这枚银币可以作为一个很难得的标本”。
从时间上判断 它应该是从海上来中国的
毛里齐奥·斯卡尔帕认为:“至少在理论上并不排斥这种可能性,即这枚银币可能是由与威尼斯通商的国家之一经由陆路到了中国。不过我们应该看到,对这一假设不利的是:这枚银币,如果不是一连串偶然的巧合,是根本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到达广州的。此外,对于以前人们关于这枚银币由海路到达中国的那种令人惊奇的假设,我们没有什么材料可以反驳它。”
作为广州“海丝”申遗资料的《广州文化遗产·考古发现卷》也认为,这枚银币的发现,“进一步表明其到达广州(中国)的线路是海路而非陆路”,因为“14世纪开始,威尼斯实行一条法律,禁止从陆路输出格罗索银币,只允许由威尼斯商人从海路带出”。因此这枚银币最大可能是随阿拉伯商人或是中国旅行者到达中国。其流通或传播经由海路沿着与威尼斯共和国保持贸易关系的各个国家的海岸进行。但也有可能是商人直接从威尼斯带到中国的,因为“中国的航海家早在15世纪以前就已抵达非洲大陆和欧洲”。广州出土的这枚银币上有铸造工匠名字的缩写“ZP”。他1461年在职。这样我们就能确定银币的铸造年份了。不过最令人惊异的是,这枚银币在铸造之后不到40年(韦眷在1495年之前去世)便传到广州,表明15世纪时广州港与欧洲的商贸往来在频度上是不低的。
文博专家们还进一步指出:“韦眷墓出土的明代孟加拉和威尼斯银币以及珊瑚等,为我们提供明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难得实物资料……在西汉时期就已经作为域外传入宝物的珊瑚,到明代仍是稀罕之物。”
其实从墓中仅存的少量遗物不难推断,执掌“利源广进”的广州口岸多年,“纵贾人,通诸番,聚珍宝甚富”的韦眷,在过身后应该随葬了大量珍宝。当中必然也有更多可以反映“海丝”风貌的珍贵资料,可惜毁于盗墓贼之手。
大概是因为少见 让韦眷选择它作为随葬
中国古代的市舶使、市舶司,是管理外国来华商船以及相应的船货贸易的官职和机构,兼有今天海关以及部分商业局、市场管理局、移民局的职能。由于广州的外贸税收对于国家财政特别重要,所以广州市舶使素来被视为要员。市舶之制始设于唐。出身岭南豪族的周庆立为有史可查的第一位市舶使。设立之初,市舶使以“市舶使院”为办事机构。这个机构具有双重职能:一方面,掌管海外诸国朝贡事务;另一方面,总管东南海路通商贸易。也就是说,市舶使虽然设置于广州,其职能范围却超出了区域体系,是一个全国性涉外使职。广州由此确立起全国对外贸易中心的地位,除首都长安、洛阳(唐有西都东都)之外,国内其他城市可以说无出其右。
广州市舶使和市舶使院的建立,是在对外交往和海外贸易事务上初步建立起国家垂直领导、集中管理的全新体制,为后世提供了一套可资继承和借鉴的经管机构和制度,开拓了财源,强化了中央对岭南的控制,并且强化了广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东方首港的地位。市舶制度在宋元明得以延续。在明代,浙江、福建的市舶司常有罢革,只有广东市舶司保持了相对的固定和稳定,其管理的对外贸易也是最为繁荣兴盛的。1370年,根据明政府的决定,今北京南路和东横街交界处建起了广东市舶司。4年之后,因朱元璋的海禁政策,它与福建、浙江的市舶司同时废止。1403年,它又重新恢复,之后一直延续到明末。明代市舶司制度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两套权力系统运作的体系,以提举、副提举、吏目为系统的职责权力和以太监为系统的监督权力长期并行。
我们可以推测,对海外贸易保持长期关注的韦眷,正是由于对来自外国的货物、货币的敏感,他才会选择这枚威尼斯银币与其他珍贵的宝物一起随葬。我们现在无法判断它是否在1472年,也即在东地中海地区已经丧失了货币价值之后才漂洋过海来到广州的。但正如学者们说的那样,无论什么假设都丝毫不影响这一发现的历史意义,它再次证明,在每个时代,不同文化之间进行着频繁的接触和交流。(记者 卜松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