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 2024-05-19 00:00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和山东省对各类交易场所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烟台市“伪金交所”清理工作涉及企业注销公告如下:
山东泓大财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烟台泓大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仅为商务服务业类企业,不具备开展各类交易场所业务的资质,也不得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服务。该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工商登记注销。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牢记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风险须自担。
烟台市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