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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解附加费集邮四大难题

1楼
一飞 发表于:2007/11/22 15:26:00
上世纪末开征的地方邮政附加费覆盖28个省、市、自治区,历时12年又2个月,在我国乃至世界邮政史上均称奇迹,其曲折历程是非功过应予重视和认真总结。由之派生的附加费集邮则是众多集邮类别中的一朵奇葩,吸引着中外邮迷,为之倾倒,为之争论,为之喜忧,为之奋斗。应予以正确对待,多加爱护,使之健康发展。笔者从事附加费集邮多年,亲历其潮起潮落,遍尝了酸苦辣甜。在众多附加费邮友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多年后,创出累累成果,蔚然大好形势。然而由于附加费集邮新颖、奇特、复杂、隐蔽、珍罕诸特性以及人们对它的态度分歧,造成了既前景光明又感到困难重重的微妙处境。笔者为此反复思考,对所形成的四大难题剖析,提出试求解决的管见 就正于读者,目的在于化解矛盾,扫清前进中的障碍,使附加费集邮尽快走上健康发展的大道。

  第一大难题, 各方对邮政附加费征收和附加费集邮的评价和态度颇不一致。

  这是一个关系重大的问题,赞同者多则支持者多则动力大,非议者多则反对者多则阻力大。附加费几经潮起潮落,就是动力与阻力较量所形成的。纵观当前形势,不同评价和态度大致来自三种群体。

  第一群体是一定数量的铁杆附加费邮迷为核心,其他附加费集邮者为中坚,附加费支持者为外围三股力量组成。他们对附加费征收的评价是肯定的,认为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是立了功的,他们对附加费集邮爱好且积极投入或大力支持。

  第二群体由一部分非附加费集邮者组成。他们或对附加费征收有反感,或对附加费集邮不理解或有偏见,不时投以怀疑的眼光,发出不和谐的声音。这个群体的构成比较复杂,其中一部分人由于不理解,既不支持也未表示反对。另一部分人理解不够,稍有偏见,认为附加费征收造成了混乱,对附加费集邮持怀疑态度,认为难登大雅之堂。还有一些人则偏见甚深,对附加费征收只责其过不计其功,对附加费集邮持鄙视态度,认为不值得收集研究。

  第三群体人数最少但能量最大,他们把附加费征收当作羞耻,认为应予埋葬。他们视附加费集邮如眼中钉,必欲除之而称快。但他们致命的弱点是拿不出堂堂正正的理由,缺乏群众支持。

  综上分析管见认为解决的办法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壮大第一群体,包括两个内容:一是继续多创收集研究成果,提升附加费集邮的实力和地位;二是扩大第一群体的队伍,使人数迅速上升;另一方面争取第二群体改变态度,化阻力为动力,同时也不放弃争取第三群体。在复杂持久的争取工作中应明确理论先行的重要性,管见认为下列理论要点必须阐明并宣传到位。

  首先,阐明理论的指导原则应该是:1、评价功过应看大局,2、判明是非应明责任。

  再谈附加费征收的功与过,我们决不能抹煞邮政在多年亏损无力更新改造落后技术设施,将严重影响全国改革开放大局的当时的严重性和急迫性,这就是大道理,就是大局。它与造成一时的混乱相比,究竟孰重孰轻?

  最后谈造成混乱的原因与责任。当时各省邮政部门仿效广东省先例一哄而上,又各自为政互不协调。当时邮电部自认为处境尴尬,采取驼鸟政策,视而不见,放弃了纳入统一管理防止混乱的职责。时至今日怪罪各省、市、自治区开征附加费的邮政部门,甚至贬低征收附加费的功劳,迁怒附加费集邮,这公平合理吗?

  理论先行则先扫除了思想认识上的障碍,然后继之以大量持久的宣传说服工作,争取同情与支持,使非议者转变为赞同,反感者产生同情,偏见与鄙视消除,则形势必会越来越有利于附加费集邮的顺利发展。

  第二大难题,怎样看待附加费征收和附加费邮品的违规现象?

  违规现象就是违反了既定规章制度的表现,附加费征收和附加费邮品的违规现象情况复杂,应正确认识和认真对待。

  管见认为整个附加费征收从形式上看似属违规,但从实质上看应不违规。因为形式上看,在固定邮资标准之外强制性征收附加费似属违规。但因我国维持数十年不变过低邮资标准是不合理的,按照各省标准加征附加费后,其资费总额仍远低于同期英、美等西方大国的同类资费标准,则实质上应不违规。更何况邮电部有文件指示“不按违纪处理”,又有国务院指示“同意保留”,若仍指责违规则应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了!

  然而还有深层次的情况远非如此简单。在长达12年零2个月的时间里,常有一些市、县和其下属邮政机构超出省级规定加码征收现象以及出笼违规收费凭证的事件。如1993年各地如同一阵风先后开征平信附加费,有些邮局甚至将街上邮筒一律封口,迫使寄信人送至邮局加付平信附加费后才予收寄,给公众造成不便,后被取缔。此外,还有征收报刊订阅附加费的,有加征进口汇款、进口包裹附加费造成双重征收以及征收包裹逾期保管附加费以及在省定附加费之外加征或提高费额的……这些超越省定标准额外征收的现象应属实质上的违规。在众多附加费凭证中,1990年黑龙江省印制发行的一套3枚彩色风光,具有精密齿孔酷似邮票的凭证,是首次吃螃蟹的冒险尝试,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方面各地集邮者纷纷抢购,形成热浪;另一方面邮电部发出文件严肃批评,坚决取缔,理由是因其酷似邮票,给邮资票品管理造成混乱。但随后从1992年9月到1993年7月,类似的带图案似邮票的附加费凭证仍然由湖北郧西、四川盐亭、陕西安康、湖北远安、四川北川、湖北江陵、四川安县、湖北房县、湖北当阳、安徽省宿松河塌代办所、湖北咸宁、湖南澧县及宁夏自治区等地不顾部颁禁令先后发行。每一次如此出笼都造成集邮者抢购和部令批评、取缔,甚至处分责任人。如此多次密集重复违规现象出现,在世界邮政史上应属空前。

  面对上述多种违规现象,集邮者应作何去何从的选择?管见认为理应全体包容,因为它们都是这一段特殊邮政史的组成部分,附加费集邮者就是冲着这些复杂多样的违规现象来进行收集、研究和评论的,如若割裂其中某一部分,则必犯阉割史实的错误。顺便说明一点:笔者无意干预邮友选择自定收集研究范围的自由,只是在宏观上我们不能割裂历史,必须尊重其完整性。

  第三大难道,附加费凭证、收据、戳记的地位,重视定罕与打假工作和组集、参展、评审等问题。

  附加费邮品主要由凭证、收据和戳记及其实寄封单组成。凭、据、戳都是邮局向用邮公众征收附加费的证据,方式不同作用一样,因此它们的地位应是平等的。然而在附加费集邮实践中,人们普遍重视凭证,轻视戳记,忽视收据。原因是凭证如同邮票粘贴在封单上,常被营业员与邮票一同销戳;戳记不如凭证正规,且变化太多又不清楚;收据虽形状如同凭证,但却不在封单上露面,交付寄件人后大多消失,难与原封单重逢。为了全面反映附加费征收的各种不同表现方式,管见认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认识凭、据、戳三位一体的特性给予同样重视,在实践中突破FIP展览规则的约束,采取一些打破常规的措施,特事特办,以求最大限度地反映历史原貌,具体做法尚待后议。

  定罕工作在集邮研究中一向受到重视。邮票的发行量由邮政部门公布,其存世量日久可以查知。然而附加费凭证,收据的发行量及戳记的使用时限,邮局却无记录可查。其存世量以前因时间短难以查知,现在一方面因早、中期附加费邮品已有十余年历史,另一方面形势发展需要掌握这些情况,必须重视和这项工作。打假工作也是一样,也应列入议事日程。管见认为定罕和打假两项工作应由各省附加费组织认真抓起来,由资深附友牵头,与目录编辑人、邮集获奖作者及其他有研究人员会同商定,在会刊上公布初榜,广泛听取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后确定。未建立组织的省、区则由资深附友牵头同此程序进行,在扬州《附加费之友》上公布。管见还认为,这两项工作必须妥善进行,不可草率从事,力求准确,宁缺勿滥。建议定罕暂以正品为主,试样及未发行品可以考虑。对于众多涌现的错、变体,因为数量太多情况难明宜暂不考虑,待以后情况明朗后再定为妥。定罕也须共商一个标准,例如以估计存世量不超过50枚为限,可否?

  关于组集、参展、评审这一系列工作,由于附加费凭、据、戳三位一体的特性与FIP展览规则格格不入,管见认为我们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在目前FIP规则指导下的中外各级邮展中,我们必须暂时作出妥协,割裂某些特性,按照邮政史类或传统类方式组集参展。若在我们自办的专门附加费邮展中,则走第二步,即抛开FIP展览规则,按照我们自订的附加费邮展专门规则办事。组集方式必须完全符合附加费集邮的特性,凭、据、戳三位一体一齐上,既阐述附加费征收史实,也重视对凭、据、戳的研究。这当然需要经过一段摸索、试验的过程,逐步前进以求完善。  第四大难道,为促进附加费集邮的蓬勃发展,必须建立全国性的附加费集邮组织和取得有关领导的支持,但目前困难甚多。

  首先应分析能促进附加费集邮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有哪些?第一、附加费集邮本身具备的意义和价值;第二,附加费集邮者团结奋斗,多创成果,蔚成实力的程度;第三、国内外集邮界肯定和支持的力度;第四、有关领导是否支持和爱护?目前情况是:第一因素意义和价值已得到相当的公认,第二因素正在稳定发展,前景喜人,第三因素是乐观的,国内外支持者同情者越来越多,还需大力宣传联络,唯有第四因素是当前最大阻力。

    管见认为:一要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多创成果,增强实力。二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各方的同情与支持。三要在建立全国性组织工作中,谨慎稳妥试行。争取领导支持要有耐心。  
2楼
xhm007 发表于:2007/11/22 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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