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03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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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建设银行")。
4、本基金将自2011年11月28日起到2011年12月22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位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本公司的基金账户,投资人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人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投资人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用于该投资人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投资人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8、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在本公司受理完成后,投资人不得撤销。
9、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注册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认购本基金的各销售机构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投资人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ounderff.com)、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ccb.com),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
13、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代销机构的公告。
14、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新增代销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通知,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询。
16、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或其他代销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17、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对本次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予以公告。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品种,理论上其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按照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份额初始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本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