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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以案说法,详解个税申报计算方法

1楼
邮耗子 发表于:2008/1/7 11:35:00
  案例:随着今年新一轮“年所得12万申报个税”工作的启动,在广州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夏先生颇感困惑。夏先生年收入10万元左右,尚没有达到12万元的个税起征点。但借助资本市场火爆,去年,夏先生在股市收获颇丰,10万元本金一年收益率达到100%,去年底,夏先生将部分股票抛出,套现了5万元收益,其他股票尚继续持仓。夏先生很想弄明白:自己要不要申报个税?如果申报个税,股票收益这一块该如何计算?此外,夏先生名下有住房两套,去年底,他售出其中一套,获利20万元左右,这个收益该如何申报?

  事实上,和夏先生有着一样困惑的纳税人不在少数。随着人们收入日趋多元化,很多人都不明白,除了工资部分,其他收入要不要申报,申报时该如何计算。带着夏先生的困惑,本报记者采访了广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夏先生应在2008年3月底前,汇总上年度应税项目的收入额,看是否达到12万元(即年所得≥120000元),进而判断是否应该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申报。
  
  根据夏先生取得收入的情况,其年所得为:

  年所得=年工资、薪金所得+年财产转让所得

  其中:
  
  (一)工资、薪金所得
  
  按照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月法定扣减费用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指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外派人员的每月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的收入额计算。同时,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不包含在年所得之内,如果夏先生有按规定缴付“三费一金”,且缴付的“三费一金”均在税法规定的允许扣除的额度内的,那么,在计算年所得时,这部分收入可全额剔除。根据夏先生取得工资收入情况,则:

  年工资、薪金所得=10万元
  
  (二)财产转让所得
  
  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即按照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

  1.转让房产取得的所得计算

  (1)据实征收: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即年所得额。

  ①个人转让除已购公有住房(即房改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

  以一次转让房产收入额减除房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房产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每次转让房产收入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产所取得的全部房款收入,不管分多少次取得收入,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房产收入。

  房产原值是指:

  A、报建及建造过程发生的费用;

  B、购买商品房:购进价格及购房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权证综合费等,下同);

  C、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房产: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进价格及其他有关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转让房产时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支付的有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中介服务费、交易手续费以及房产交易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

  ②个人转让已购公有住房。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价-经济适用住房价款-超面积房价款-缴纳的所得收益-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字〔1999〕278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所得收益:原以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扣除原购房款以及有关税费后的增值额(即所得收益,下同),80%归个人所有,20%交回原产权单位。

  ③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受赠人取得赠予人无偿赠予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核定征收:按照相关规定,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合同,未能提供支付合理费用相关凭证,申报房产成交价格低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价格审核书》所审定的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等情形,实行核定征收。

  实行核定征收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个人转让房产收入额×应税所得率×20%

  广州市个人转让房产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转让住房的应税所得率为5%;转让非住房的应税所得率为7.5%。

  (3)关于共有房屋转让所得的计算。如房屋产权证上有注明份额的,按纳税人所占份额比例划分个人所得;如房屋产权证上没有注明份额的,按产权所有人数平均分配转让所得。

  2.股票转让所得的计算

  以一个纳税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对于未转让的股票,其账面收益不计算所得。个人买卖基金比照上述方法计算。

  根据夏先生的情况,年财产转让所得=房产转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为:

  20+5=25万元

  综上:2007年夏先生的年所得=10万+25万=25万元〉12万元,故夏先生应该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申报。其中,其股票转让所得纳入申报统计数,但是这部分所得应税总额。

  最后,广州市地税局相关人士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因此,夏先生应向其任职的广州某事业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本报记者 孙君成

  通讯员 张莹  
  
  关注焦点
  
  炒股、炒楼所得如何申报?  
  
  从1月1日开始,2007年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可以开始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包括邮寄申报、网上申报以及到办税服务厅申报。

  从2008年开始,炒股炒楼所得需要明确申报。首次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下列出“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
  
  炒股所得只需申报不需纳税
  
  新的申报表格上的第9项“财产转让所得”上,分项列出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不再笼统地合计在“财产转让所得”上。

  由于我国尚未开征资本利得税,炒股收入暂不计征个税,因此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等税额项目上,申报者无需填写。

  那么怎样才能填写炒股的盈利呢?对于很多频繁买卖股票的股民来说,这一计算显得相当繁琐。有关人员建议,股民可以去开户的证券交易营业部打印自己的全年交易明细,然后计算。以申银万国交易所为例,若需2007年全年的账户交易明细,需要本人持身份证、证券交易账户卡至开户营业厅打印,并缴纳手续费。

  同一只股票,买了抛,抛了又买,如何计算?相关人士表示,申报人在一个年度内反复多次买进卖出同一只股票,应在每笔股票卖出时对炒股所得进行计算。

  另外,基金只有在赎回变现盈利才记入财产转让所得,没有变现或收入为负的不记入。目前,基金和股票收入都是暂免征个税。如果年度内买入的股票没有卖出,申报人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卖出的时候再计算该笔所得。

  归纳成一句话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即为申报所得数额,如果投资者当年炒股赔钱了,盈亏相抵后为负数的,就直接按“零”填写。
  
  炒房所得已在征收
  
  关于二手房的交易所得征税,其实早在2006年就已经出台了相关文件,现在只是将其单列出来而已,因此不像炒股所得一样引人关注。

  2006年,九部委细则修改二手房营业税征收标准后不久,即发布108号文宣布强征二手房个税。所得收益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该税率为固定的20%。该通知还首次明确了一系列的操作细则和税前扣除项目。

  相关人士表示,二手房交易税已经在房屋产权办理中直接缴纳。个人申报不涉及重复征税。

  本报记者 叶苗 孙君成  
  
  他山之石
  
  各国个税概况  
  
  【美国】
  
  个税申报制度完善 监管严格

  因为制度臻于完善,监管极为严格,美国人在个税申报上可谓费力费神,个税申报对于大家都是头等要务。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是报税季节,男女老少全民上阵,不亦乐乎。
  
  程序复杂,诚惶诚恐

  首先,每个纳税人填报的纳税申报表类别就不尽相同,目前有已婚合并申报、已婚分别申报、未婚单身及户主4种类别申报表。税率均为10%—35%的6级累进税率。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唯一的社会保险号码,纳税人的各项收入信息汇集在它的下面,能有效对纳税人进行监控。

  然后就该准备各种报表了。收入简单的人,一般一两个小时就能完成报税。如果收入多元化,支出也很丰富,那就必须处理堆积如山的记录收据。如果不慎填错了数字,或者漏报了项目,那后果都十分严重,搞不好会有“牢狱之灾”。一旦被查实恶意欠缴或不缴税款,其直接后果是蹲监狱。

  据统计,每年每位美国公民花在填写报税表上的平均时间达25小时。整个国家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到税收产业中,每年的所耗费用达2000亿美元。
  
  炒房交税高达三成

  在美国炒房需缴纳的税种主要是归在交易税、遗产赠予税和所得税项下。交易税税率约为2%,房地产买卖时缴纳。所得税是二手房交易的主流。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5%,最高税率为39.9%,房地产出租形式的收入适用此税。倒腾房产在美国要被课以重税。
  
  炒股所得也要交税

  美国的资本所得税分为长期资本所得税与短期资本所得税。短期资本所得税率则服从普通个人所得税率,税率高于长期资本所得税率,最高税级为35%。因此每到年底,美国股民们都要重新调整股票投资组合,卖掉赔钱的抵税。
  
  申报优惠制度

  在纳税人按时守法纳税之后,美国政府每年会累计纳税人的个税信用值,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申请各类贷款、补助、福利或进行投资时,都需要纳税证明。

  纳税也是个人未来福利的保证。如果纳税人的个税信用值超过40,那么59岁后纳税人可以每月从国家领1000多美元的补助金;纳税人因故残废,那么纳税人的配偶和子女分别可以每个月领取700美元。而在美国一些州,只要纳税人已经持续缴税一年以上,那么孩子读书、上图书馆、走高速路、进公园等都将免费。

  另外,美国还有名目繁多的退税条款,买房、买车都有相关退税,贫困家庭也可以在志愿组织的帮助下申请政府的各类退税。
  
  【日本】
  
  个税负担较低

  与美国的繁重赋税相比,日本的个税要轻很多。在日本,适用10%税率的占80%,适用37%的最高税率的还不到1%。这在发达国家里是处于较低水平的。

  日本还实施“所得税控除制度”,也就是说,将纳税者的最低生活费用剔除后,才开始计算所要缴纳的税款。

  除了赋税低,在制度设计上也体现了日本人的细心。相比中国的年收入超过12万交税“一刀切”,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则充分考虑到了纳税人的家庭负担。据日本税务部门资料显示,有两个孩子的家庭,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25万日元;单个孩子的家庭起征点则为220万日元;没有孩子,起征点则为156.6万日元;单身人士的起征点为114.4万日元。

  为了刺激股票市场,日本也不像美国那样征收重税。通过指定证券公司转让上市股票实现的资本利得按10%的税率征税(2008年以后适用20%的税率),且其资本损失可以向后结转3年。

  在奖惩制度上,对于进行个人申报的工薪族,一半以上可获得税金的部分退还,因此申报者颇为踊跃。对于诚实纳税的个人,税收机关实行“蓝色申报”,提供优惠待遇;对有不良记录的纳税人,实行“白色申报”,对其进行重点监控。
  
  【法国】
  
  个人申报力图人性化

  法国的收入所得税税率是高额累进制,即收入高的人多交税,收入少的人少交税。根据经济状况和子女多少不同,每个家庭交纳的所得税均不同。

  炒股者,资本所得税率为统一税率26%,年度豁免额为5600欧元。炒房者,超过5年以上房龄的房产,其房地产交易,按照交易价格和公平市场价值中的高者的5.09%缴纳。买卖房地产公司股票,缴纳5%的交易税。5年以下新房,按成交价格的19.6%缴纳增值税。

  法国个人所得税缴纳者第一次申报要到当地市政府税务部门领取相关表格填写,此后税务部门每月会按具体地址将申报单寄给纳税人。个税缴纳付款方式可以选择按月交或按季交。

  本报记者 叶苗 孙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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