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昨日发布《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的通知》。
上交所《通知》称,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选取标准是: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本所上市股票,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并综合考虑个股及市场情况,选取104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上交所同时指出,现有396只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股票及9只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维持不变。
深交所《通知》称,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现有299只扩大到400只。本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的基本原则为优先保留现有标的,并依据《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综合考虑上市公司及市场情况进行选龋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
责任编辑:陈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