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五粮液副总经理叶伟泉在一季度业绩发布窗口期违规减持股票被罚写检讨,很多股民对此表示不满。本栏认为应让其买回股票,如有盈利则归上市公司所有。 叶伟泉说自己账户违规卖出五粮液股票系亲属所为,自己并不知情,这一理由仿佛有很多桥段,太多的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股票都是亲属干的事。难道上市公司高管很愿意把股票账户交给家属打理吗?另外,就算真的交给亲属打理,难道自己真的不知情?假如本栏的二姨夫是某公司的董事,那我想买卖该公司股票时,肯定要问问二姨夫,现在买入或者卖出是否合适,这是人性,也是常理。 或许是本栏太市井,总是想通过亲属打听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叶伟泉的家属或许比较高尚,在卖出五粮液股票前也不想着打探一下消息,导致叶伟泉无辜受到牵连。现在叶伟泉怎么办?写检讨罪己吗? 说实话,如果叶伟泉真的不知情,那么这次违规卖出就是一个误会,他并没有犯任何错误,凭什么要让人家写检讨?这不是冤枉好人吗?本栏认为,既然出现了误会,那就应该及时纠正,把事情变回到误会发生前的状态。叶伟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出了本不该卖出的股票,那么买回来也就是了,如果亏了,可以让叶伟泉向他的亲属索赔;如果有盈利,那么就归五粮液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这一弥补方式已经被很多上市公司高管在无意间违规买卖时使用,并非什么创新。 本栏认为,证监会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高管股票账户管理的指导,也不提倡上市公司高管把股票账户交给其他人管理,这也违背股票账户实名制的精神。如果上市公司高管不把股票账户交给其他人管理,那么也就不会无意间背上违规买卖股票的责罚,也不用写检讨。 假如还有高管账户无意间违规买卖了股票,证监会应鼓励高管逆向卖出或者买回相应的股票,盈利部分上交上市公司。如果不是无意间的交易,而是刻意的内幕交易,那么则应按照内幕交易处理。 本栏觉得,叶伟泉的亲属估计是不知道有窗口期这事,否则也不会给叶伟泉添堵,就算真想在阶段高点卖出股票,也不一定非要直接卖出,换个别人的账户使用融券交易卖出股票,将来不在窗口期时两边对敲也就行了。这是太基础的办法,只能说叶伟泉的亲属不好好学习。 对于上市公司高管买卖股票的问题,本栏给出一点建议,高管应该好好工作,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真需要用钱的时候,尽可能在高管内部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给自己的同事,这样就不会有内幕交易的嫌疑。如果确实不能内部转让,卖股票之前也应咨询一下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律师,看看现在卖股票是否违规,如果违规,还是应该等一等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