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08年1月28日、2月25日及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询问第一大股东并自查后认为:除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时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万恒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事宜获得辽宁省国资委批复外,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询问第一大股东并自查,公司近期有如下事项:
1、本公司于2008年1月29日公告公司正在策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08年1月29日起停牌;
2、2008年2月20日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时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辽宁省国资委发辽国资改革[2008]20号文件批复,原则同意辽宁时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万恒集团有限公司合并重组,并利用上市公司整合两个公司优质资产。
3、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公告,公司正在策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论证,因该事项条件尚无成熟,故申请公司股票于2008年2月25日复牌,公司及控股股东保证,3个月内不再就"利用上市公司整合两公司优质资产"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商议讨论。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事宜;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业绩预增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