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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 114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大数据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中茵鼎泰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中茵鼎泰的设立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与目的
公司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号召,依托公司转型后旗下闻泰通讯拥有的1200余名强大的智能硬件、软件研发队伍以及规模化的用户数据等资源,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中茵鼎泰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茵鼎泰")。中茵鼎泰将整合各方优质资源,依托闻泰通讯在智能手机及其他智能硬件端口研发、生产等方面拥有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其"互联网+"入口平台优势,积极参与大数据的采集、建模、应用及大数据终端应用产品的开发及相关业务的拓展,同时开展政府及行业大数据产业投资与大数据金融服务,以进一步完善公司"互联网+"目标战略,推进公司智能移动通讯端口研发、生产与大数据的高效融合,提高公司在大数据领域的应用水平及产业布局。
本次事宜无需董事会审议,由于房地产调控原因,公司于2012年即开始筹划战略转型,并于2015年4月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并购闻泰通讯51%股份,本次成立大数据公司便是依托公司原有社会资源及闻泰通讯设计研发等优势,依据公司章程由公司管理层作出成立大数据公司的决策。
(三)明确说明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中茵鼎泰大数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设立方式: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调查;工程项目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征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认证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茵鼎泰将联合业内大数据公司,结合闻泰通讯互联网入口平台,通过合作方式开展数据清洗、建模可视化等业务,为政府及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精准营销提供服务。
中茵鼎泰的设立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影响。
四、风险分析
中茵鼎泰设立时尚未做过可行性研究,也暂未开展政府及行业大数据产业投资和大数据金融服务,可能会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中茵闻泰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不断适应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13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30日、12月7日、12月8日连续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公司核查发现的重大事项:详见2015年12月1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
及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预案,2015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落实(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函)的公告》、2015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中
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
告》及《中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及摘要(修订稿)》。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15年7月30日、12月7日、12月8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异常波动标准。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
东中茵集团、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苏州中茵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建荣先生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目前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五)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转换及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和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详见2015年12月1日披露的《中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2015年12月7日披露的《中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及摘要(修订稿)》之重大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