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10日下午,有关媒体刊登了关于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非执行董事郭广昌先生的有关报道,本公司于12月11日早盘申请紧急临时停牌并核查上述事项。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发函了解,其回函告知:郭广昌先生现正协助相关司法机关调查;郭广昌先生可以以适当方式参与复星集团重大事项之决策;复星集团董事会认为这并未对复星集团的财务或经营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复星集团目前运营一切正常。
郭广昌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非执行董事,但不参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A股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4日复牌。
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