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对比大元泵业新旧两版的招股书申报稿时,《红周刊》记者发现,新旧两版招股书中所包含的2014年前五名供应商名单中竟然存在两家公司的名称异常。其中,新版招股书中显示2014年第四名供应商为“含山县大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953.35万元;第五名供应商是“浙江兆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910.42万元。而在2016年1月报送的旧版招股书中披露,2014年第四名供应商则为“江阴市华士金属材料制品厂”,采购金额为818.59万元;第五名供应商是“大元金属”,采购金额为814.35万元。
让人奇怪的是,在旧版招股书中,2013年前五名供应商中并没有“含山县大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可为何新版招股书中,2014年供应商排名变动情况却“下降1位”?而2014年排名第五名的“浙江兆隆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还是第四名位置,可为什么在新版招股书中,公司却称其排名情况“不变”,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有虚增成本的嫌疑
除了采购数据的异常外,《红周刊》记者在招股书中还发现,采购而来的主要原材料与营业成本、存货之间数据匹配关系也不正常。
在招股书中,大元泵业虽然没有直接披露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总额,但是却列示出了铸铁件、漆包线、普通钢材件、电缆线等9种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由此我们可推算出报告期内各年度主要原材料的合计采购金额。2016年,大元泵业的9种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合计为29288.88万元(如表2),同期主营业务成本中显示“直接材料”为40226.99万元,也就是说,当期采购的主要原材料要比同期成本中的直接材料还要少10938.11万元。
如果上述原材料采购数据没有错误,那么就说明该年度的产销情况是相当地好,在直接材料使用超过原材料采购1亿多元的情况下,公司必然要大量消耗以往年度的原材料库存,对应的是存货中的原材料应当减少相应金额才对。可令人奇怪的是,招股书披露,公司2016年年末“存货”项下的原材料金额是4101.73万元,相比2015年的3649.74万元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451.99万元。
同样的,在2015年大元泵业对9种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合计是25836.99万元,而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为36618.57万元,主要原材料采购比成本中的“直接材料”还要少10781.58万元,这个差额同样没有体现为库存原材料的大量减少。2015年年末,公司“存货”中的原材料金额为3649.74万元,相比2014年的4179.64万元仅减少了529.90万元。很明显,该金额与该年度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与直接材料之间的超过1亿元的差额相比,相差巨大。
2014年的情况大同小异。该年度9种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合计为27168.94万元,比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34689.85万元要少7520.91万元。不过,在这一年中,“存货”中的原材料并没有出现大量减少。在大元泵业2016年1月份报送的旧版招股书中显示,2013年存货中的原材料金额是4133.33万元,而在2014年该金额为4179.64万元,相差不大,这也意味着,2014年库存原材料和上年相比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46.31万元。这个数值和前面的7500多万元差额相比,同样也是差距甚大。
由此可见,在报告期内,各年度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合计数都和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相差巨大,而如此巨大的差额并不太可能是日常生产中的损耗导致的。正如前述,公司本身就已经存在较大一部分采购金额未能得到现金流量、经营性负债的支撑,如今又出现了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金额远远超过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很难让人不怀疑公司所披露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营业收入数据异常
在招投书中,《红周刊》记者通过对招股书中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与“合并利润表”的数据对比,发现大元泵业的营业收入数据也有异常之处,不符合一般的财务数据勾稽关系。
以2016年营业收入数据为例,如表3所示,该年度营业收入金额为76744.68万元,以13%的税率保守估计(农用泵、屏蔽泵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而存在13%和17%两种增值税税率),大元泵业在2016年的含税营业收入达到86721.49万元,而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金额仅为78257.51万元,由此,含税营业收入比现金流量要多出8463.98万元。从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应收款项、预收款项的正常勾稽关系来看,这个差额必然形成应收款项的相应增加额,或者预收款项的相应减少额,抑或两者的同时变化。
但是,2016年年末大元泵业有应收票据712.43万元、应收账款9486.47万元,即应收款项的合计金额为10198.90万元,比上年的应收款项合计金额8131.29万元仅增加了2067.60万元,那么,按财务数据之间的正常勾稽关系,差额中其余的6396.38万元应该体现为预收款项减少相应的金额才对。
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2016年年末,大元泵业有预收款项1712.70万元,和上年年末的预收款项1272.19万元相比,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440.51万元,至此,应收款项和预收款项的增减金额未能给含税营业收入与现金流量之间存在的差额提供合理的数据勾稽关系的支持。一来一去,公司当年存在高达6836.89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不知从何而来的情况。
2015年同样如此。该年度营业收入为63679.17万元,考虑了最低13%的增值税影响之后,含税营业收入是71957.47万元,由此,含税营业收入比现金流量多出了5844.75万元,按一般的财务数据勾稽关系,这个差额也必然会形成应收款项相应的增加额,或预收款项相应的减少额,或者两项的增减额综合起来得到该金额。
但是,招股书却显示,大元泵业在2015年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计为8131.29万元,比上年应收款项合计金额5439.85万元仅增加2691.44万元,预收款项有1272.19万元,同比上年743.10万元不减反增529.09万元。一来一去,2015年度公司有3682.40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体现为现金流量的流入,也没有体现为应收款项与预收款项的相应增减金额,就这么莫名地增加了。
同样,2014年大元泵业58335.79万元的营业收入在考虑13%的增值税影响后,其含税结果仍然要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0575.67万元多出5343.77万元。按一般的财务数据逻辑关系,这多出的部分需要体现为应收款项的增加或预收款项的减少,或者两项的综合增减额。但是,对比大元泵业的旧版招股书申报稿中的2013年数据,2014年的应收款项合计为5439.85万元,比2013年仅增加了683.18万元,同期的预收款项比上年仅减少了16.64万元。综合核算结果是,公司存在4643.95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形成现金流量,也得不到应收款项与预收款项的相关数据的支持。
报告期内,大元泵业每年都存在着数千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形成现金流量,也没有体现为经营性债权关系的增减,联系到前述的采购数据异常、主要原材料采购与营业成本数据不匹配等问题,不由得让人对公司所披露的财务数据情况抱有很大的怀疑,在这些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中,又有多少数据是真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