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在西方国家的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比较大,是因为在法律上让独立董事成为了强势群体,他们不由公司的大股东提名,大都不在公司领取报酬,自身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和较强的财产整合能力,与公司大股东之间没有利益悠关的人身依附关系,因此在公司决策时往往能够力挽狂澜,进而把小股东的意志变成董事会的意志乃至公司的意志。同时西方国家的独立董事大多来自企业家市场,他们在公司治理上的成功不但可以大大提高自己的社会信誉,而且还可能因此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发展空间。
而我国的独立董事完全由大股东提名并且由大股东确定其薪酬,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独立董事基本不敢对董事会和大股东直言相谏。其结果,就是独立董事在事实上成了装饰,大股东一股独大乃至一股独霸成为普遍现象,几乎从来没见到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公开提出过重大而有益的建议。加上我国的独立董事大多由专家学者担任,不懂得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是这些人的最大短板。好的东西到中国股市都扭曲变形——中国股市最健全、最有力的机制,恰恰是对市场经济与股市基本制度的扭曲机制!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