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
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8日起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相应变更为“S*ST秋林”。
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披露了2007年年度报告,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815,125.2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45,274,656.32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已经解除,公司于2008年4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见公司相关公告临2008-024号)。
现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08年6月2日停牌一天,自2008年6月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ST秋林”变更为“SST秋林”,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