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仓库的报告》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上海市芦潮04街坊仓库成为我所有色金属交割存放地的申请,核定库容为:铜6万吨(或铝2万吨)、锌1.5万吨。
二、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核定库容开展指定交割仓库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shfe/upload/dir_20101220/4812_20101220.doc附件:上海同盛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抄送:各会员单位。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0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