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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现二套房契税由谁交?

1楼
方寸 发表于:2010/8/2 13:57:00
胶东在线消息 8月2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我是牟平区的,我于2007年11月17日在烟台致盛置业有限公司给儿子购买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款也是在这个日子签订并交齐,公司交房时间是2008年5月30日。按理说房产证早该给办理了,可是该公司一再拖延,在2010年6月13日说要办房产证,我又去缴纳五千多元,2010年7月29日又说按照第2套房子缴纳3%的房契税。我总感觉不合里,请问律师,我是否应该缴纳契税,应该如何处理?

  “网上问法”律师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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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智勇律师:开发商超过约定或者规定期限办理房产证,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赔偿,关于房契税的缴纳,国家有规定的,如果你缴纳的数额超过规定数额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返还。

  张日军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契税应当由买方承担。开发商违约在先,你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

  马飞律师:开发商违约行为明显,一切不利后果应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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