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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房产税开征目的是为了“逼空”:增加多套房持有者的税收负担,从而使他们仅留一套自住,其他全部抛掉,由此既打压了房价,又满足了供应。那么这种开征将会造成社会严重失谐,严重不公。目前中国各大主要城市房屋租金大幅提高引发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房产税开征决策人的警觉。
先讲失谐:若开征房产税在公平前提下效果达到100%,城市居民每户只有一套房。这样,承租群体必须面对无房可租的尴尬现实。这些人自我解决住房只有三条出路:住宾馆旅店、买房子、睡马路。宾馆旅店价格昂贵,承租群体无力支付;买房子,看来也不行,承租群体主要是异地学生或异地打工族,收入能力有限能买得起房的是少数。如此,房产税一开征,他们除了睡马路还有什么办法?
不征房产税至少没人睡马路,开征房产税,光上海,就能征出几百万睡马路者。这是和谐还是失谐?
没有投资者多余的房子就没有承租者的安身之地,弄懂这个道理,应该不难。假如既无措施解决承租者今后可租的房源,又逼空多套住房的业主,这肯定不是个好主意。
房产税一征,33%多房者反对,33%租房者也反对,拥护的仅仅是33%想买房而缺钱者,这是什么法律?这是一项为少数人谋利的法律。
即使房产税开征只使多套房持有者一半被逼出了房,问题也严重。市场可供租赁的房源减少一半,房子的租金将上涨一倍,这又加重了承租者的负担。出租人再把房产税转移到租金上,承租人将面临雪上加霜的不堪局面。同时,租金上涨会使社会游资再次集结房产市场,房产买卖市场供求关系再次紧张。这恐怕不是房产税开征的初衷吧。
从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看,藏房于民能起到缓和市场供求的作用。缓和通胀预期下流动性对其他实体经济的冲击;缓和开放城市周期性的住房矛盾,北京亚运村和海南博鳌都碰到这个问题。欧美国家解决这个难题的方式是:民间提供大量家庭旅馆。中国杭州因为长期遇到旅游高峰与低谷的矛盾,所以家庭旅馆十分发达。因此,房产税假如为逼空而出台,实在缺少智慧。
再讲失公:主张开征房产税的一个理论依据是扶持弱势群体、保证社会公平正义。逼空是为了让有钱者藏不住房子,少钱者买到房子,这个想法看起来公平正义,但不全面,强弱是两者比较的结果。少钱人比多钱人弱势,政策法律应该扶持;但比少钱者更弱势的还有人在,他们是无钱者,房价再怎么降低,无钱者还是买不起房只能租房,他们更需要扶持。近期中国大城市房租高涨,少钱群体没有受到伤害,租房的无钱群体很受伤害。
在多钱群体与少钱群体之间,扶弱平强就是要出台房产税实施逼空;在少钱群体与无钱群体((租房者)之间,扶弱平强就是不要出台房产税,不能实行逼空。相反,空置房越多越好,能使租房价格大大下降。由此知道:一旦房产税开征,就会以一种貌似的公正激发出另外一种更严重的不公正。
所以,房产税在市场条件不具备情况下开征的话,社会肯定不会和谐不会公正。恕我直言,这样的房产税不出台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