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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中国房地产业的主力军。中央和地方国企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份额约为60%。
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系中,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表现在:(1)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是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 (2)是国家依靠经济手段引导其他所有制经济,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的物质条件。必要时,国有企业可以发挥平抑市场的作用。如猪肉涨价幅度过高,国企可以抛出手中库存的猪肉,平抑猪肉价格。粮食价格过高,国企可以抛出手中库存的粮食,抑制粮食投机。现在“部份城市房价上涨幅度过快”,国企当然应该拿出手中的住房,以平价投入市场,平抑房价。以市场份额60%的比例,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住房带头降价,毫无疑问可以起到抑制住房价过快上涨的关键作用。
二、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在带头降价正当其时
国务院今年4月17日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来,各地政府做了大量工作。现在市场正呈现胶着状态。住房消费者,投资者,对市场的认识已趋冷静。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此时带头降价,不会导致住房市场因降价抢购而触底反弹。可以说,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此时降价,正当其时。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住房带头降价,可以带动其它所有制企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住房一起降价。住房消费者和投资者看涨预期心理将因此而淡化。
三、住建部和国资委应加强对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带头降价的指导
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住房带头降价,应按照国务院“坚决遏制部份城市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决心实施。不要搞一刀切。具体在哪些城市实施降价,可由住建部会同国资委商定,报国务院批准。各有关城市的降价策略、降价步骤和幅度,住建部和国资委应加强指导。降价可能影响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绩效考核,中央和相关城市的国资委可以据实予以微调或核减当年相关企业的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