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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3日起,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须向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提供商品房预售方案。10日之内须将预售方案内容在市房产大巴扎网站www.fcdbz.gov.cn)公示。
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按照城建部要求,认真编写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并将方案在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和售楼部现场进行公示。商品房预售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房屋套数、销售价格、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停车位、垃圾站、绿化用地、入住时间等。
根据规定,开发商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开发商除了在市房产大巴扎网站公示预售方案外,销售场所也需要公示。
“由于信息不对称,购房者买房时只能听开发商一家之言。如果所有楼盘都明码标价,房产信息会更透明、更对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各个环节。今后,市房产局将不定期对开发商公示预售方案等情况进行检查。”市房产局市场处负责人说。
据了解,之前,也要求开发商须在销售场所公示所有房源和房价。但6月及7月对全市商品房进行调查时发现,有五成开发商都没有公布房源套数和房屋销售的价格。目前,乌市部分开发商销售房屋时,采用的还是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的方法,这些手册掌握在销售人员手中,客户不要求,开发商一般不会主动提供。即使提供,客户也只能了解到其中几套房源的信息,无法做出准确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