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春,在报刊上频频看到这样的言论,如果房价继续暴涨,政府可能会出台更为严厉的宏观调控政策。在心理上给房地产市场罩上一片乌云。于是,很自然地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样的政策才是更为严厉的宏观调控政策? 整治房价暴涨究竟还有什么杀手锏?
显然,人们心目中最严厉的政府政策就是直接通过行政命令来管制房价。在许多人心目中,一谈到宏观调控就想到要政府直接出手干预房价。有人说,干啥那么费事?由政府直接设定一个房价,不就什么都解决了吗?在不知不觉中,这些人的思路又倒退回计划经济去了。确实,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根本就不存在着房价问题。在城市中几乎所有的房子都是单位的,分给你住什么房就是什么房,象征性地交点房费,哪里还用得着为房价操心?不过,千万不要忘记,在计划经济年代,人们住的是简陋的“筒子楼”。不论多少人口,老少三代一间房,在走廊上做饭,共用厕所。请问,有谁愿意退回到“筒子楼”的年代?
南京就曾经出台地方政策,规定一房一价,没有政府批准,一律不准售房。这里冒出来两个矛盾。第一,政府官员凭什么确定“一房一价”?经济学理论早已证明,世界上没有任何公式可以算出“合理”的房价,主张由官员来定房价的人能不能教教我们如何计算房价?第二,如果发现在交易中没有遵循官员设定的“房价”,是不是要派警察去?不过,是抓买房者还是抓卖房者?抓他们的罪名是什么?假若这些问题没有想清楚,急急忙忙出台政策,难免陷于尴尬。
众所周知,住宅是高度不规范产品。地点、环境、朝向、楼层、结构、质量等许多因素决定房价各不相同。不可能对千变万化的楼市规定一个统一的房价。准确地讲,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房价取决于购房者愿意支付的上限。在供求双方的谈判中相互探底,寻求交集,最后确定交易价格。请问,官员怎么知道购房者愿意支付的上限?让官员来定价,有理论支持吗?在没有理论指导的情况下,赋予官员定价权,这个权力就是绝对权力。而绝对权力带来的一定是绝对腐败。吃亏的还是没权没势缺信息的老百姓。呼唤政府强力干预的网友们陷于不可调和的矛盾之中,一方面他们希望政府官员出面,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稳定房价。另一方面,他们在痛恨吏治腐败同时,给官员送上更多的寻租机会。他们享受了改革带来的好处,却在不知不觉中否定改革的基本原则。有必要大喝一声,唤醒这些人。
由政府直接控制房价固然简单、有效,却万万行不通。如果在控制房价上开了个头,就得继续控制下去。价格是一个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控制了上游还要控制下游。房地产业和其他产业的关联性很强。上游的上头还有上游,下游的下面还有下游。只要开始价格管制,就产生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上马容易下马难。不得不依赖过去的路径,一直将全部价格体系全都控制起来。扼杀了价格机制也就是扼杀了竞争,必然要严重地打击经济增长,导致更为严重的问题。人们常说,不能在倒洗澡水的时候连孩子也倒了。房价暴涨是市场经济中出现的问题,绝对不能因为房价暴涨就否定了市场经济,更不能否定改革开放的大政方针。
还有人猜测,所谓的“更严厉的政策”是房产税。这个猜测就有点不着边际了。房产税顶多就是征个2—3%,2010年5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平均房价涨12.4%,就是征税之后还有10%的资本回报率,购置物业的回报和其他投资方式相比依然非常可观。怎么就会导致购房者纷纷抛售住宅,导致房价暴跌?在报纸上动不动就有消息说“某某地方出现退房潮,几百人排队要求退房”,这样的消息很快就被证实是谣言,可是,依然有人换个地方接着造谣。西方有句谚语:“第一次听信谣言是造谣者的耻辱,第二次听信谣言是自己的耻辱”。
如果开征房产税,很可能在短期内由于人们不了解房产税而造成一些恐慌,对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带来一些冲击。由于增加了房产持有成本,能够有效地抑制囤房,逼得一些囤积多套住宅的人抛出一些空置房。对于抑制房价过快上升能够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可是,时间一长,当人们了解房产税的细则后,开征房产税不会对房价产生特别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