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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签了合同,房产中介却不认账了

1楼
猴票1980 发表于:2010/10/13 10:32:00
相中的商品房签了买卖合同,眼看就要到手了,却遭遇中介违约。无奈之下,市民蔡先生向消委会投诉。在我市各级消委会的协调下,5天内蔡先生拿回了购房的1万元定金及1万元中介违约赔偿金,经营者也承诺今后要诚信经营。

  据介绍,前段时间,蔡先生向澄海区一房产中介机构签订合同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二套并预付定金一万元。同时,蔡先生与该中介商定,收取定金后如有反悔或违约者,应以定金额双倍赔偿。

  过了几天,当蔡先生依约到中介机构,满心欢喜准备付清余下的房款。令他感到气愤的是,中介告诉他那两套房已售出。无奈之下,蔡先生提出按约定赔偿,但中介机构要求他另选其他商品房,如不想再购买,最多只能退回定金。约定未能履行,蔡先生和中介因一万元违约金赔偿问题发生纠纷。随后,蔡先生向澄海区消委会投诉。

  澄海区消委会接到投诉后,通过调查核实,认为蔡先生投诉情况属实,事实依据充分,中介机构未按约定擅自将房卖出的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经区消委会认真审理及澄华工商所配合,成功调解了蔡先生与房地产中介的购房违约纠纷。这宗较大的买卖纠纷在5天内得到圆满解决。中介机构向消费者蔡先生退回定金10000元,支付违约赔偿金10000元,并承诺下来将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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