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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房地产税又称物业税。主要分为两种,即财产税和综合房地产税。财产税每年7月和9月向地方政府缴纳,综合房地产税则12月向国税厅缴纳。
财产税是指在所属市、郡及区对管辖内房产所有者征收的地方税。这里包括住宅财产税、法人建筑物财产税及土地财产税。为有效控制个人的房地产投机行为,韩国政府对拥有多套房产的个人制定了一系列限制政策。例如个人将第二套房产出售时,各项税费加起来为房产总值的50%,而第三套房产则达到60%。以此推算,个人房产的税率将随其所拥有的房产数而增加。
综合房地产税
韩国楼市在2001年至2004年间上涨得很疯狂,尤其在首尔核心地段,如江南区上涨幅度每年达到10%至20%。过去房地产保有税的税额过低,因而难以发挥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及大量购置行为的作用。而且过去按面积计算征收的保有税造成税额负担不平衡。例如江南区小型公寓的保有税低于房价,更低于郊区大型公寓。
韩国政府认为房地产投机造成房价高居不下,这会导致居民收入及财富的两级分化现象,最终阻碍国民一体化。因此在2005年对家庭或个人所有的房产 (住宅、土地、商业用地)公布价格(根据政府每年评估价格)超过6亿韩元(约合340万人民币)的房产另征收综合房地产税。2006年数据显示房产公布价 格为6亿韩元以上的住宅总数为15.9万户,仅占韩国人口的1.2%。可以说,综合房地产税是针对富裕人群的税种。李明博总统上台后,从2008年开始实 行减税政策,调整了综合不动产税,把征税对象上调到价值9亿韩元以上的住房,把税率下调到0.5%至1%。综合房地产税属于国家税,分给财政情况不佳的地 方政府,促进地方的均衡发展。
韩国政府在开征综合房地产税的同时,还把住房交易税率从4%下调到2%。此外,韩国政府拟在首尔与其周边建设150万套保障性住房,其房价是一般商品房的70%至80%。
综合房地产税的税率分以下几种情况:
住宅(以家庭为纳税单位)。房产公布价格为6亿韩元(起征点)时税率为0%。当房产公布价格为6亿韩元-9亿韩元时税率为1%。当房产公布价格为9亿韩元-20亿韩元时税率为1.5%。高于20亿韩元的税率为2%。
非商业性土地(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土地公布价格为3亿韩元(起征点)税率为0%。土地公布价格为3亿韩元-17亿韩元税率为1%。17亿韩元-97亿韩元税率为2%。超过97亿韩元的税率为4%。
商业土地(以个人为纳税单位)。土地公布价格为40亿韩元税率为0%。土地公布价格为40亿韩元-160亿韩元税率为06%。土地公布价格为160亿韩元-960亿韩元税率为1%。超过960亿韩元的税率为1.6%。
评价及借鉴
综合房地产税推出时的预期效果是遏制房地产的投机炒作行为,把过去过度集中在房地产投机的财产投向生产领域,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尽管韩国政府采取 了一系列措施来控制房价,但以首尔为中心的首都圈的房地产价格还是持续上涨。如江南区3年内公寓价格平均上涨了53%。在江南区买个30平方米的公寓动辄 要10亿韩元。一年多时间,江南区10亿韩元以上的公寓增加了一倍以上,每平方米合人民币十几万元的豪宅比比皆是。韩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变得越来越大,房地产投机活动依然有增无减。
从长期看,韩国物业税并没有解决韩国土地集中的现象,从韩国房地产价格变化来看,推出物业税以来,房地产的泡沫并没有因此消失。事实上,几次房地产 价格的调整均一定程度与其他外部因素相关。从短期来看,2005年8月推出的综合房地产税可能对部分房价较高的物业,尤其是房价最高的首尔市江南区,在数 月内造成一定影响,但对整体房价并没有造成明显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