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惠州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9号)和《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的规定,即日起市区(惠城区、仲恺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将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凡在惠州市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并取得惠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发《惠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备案)证书》的单位(公司),必须向惠州市物价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性),实行亮证收费。
即日起,惠州市区各房地产经纪单位(公司)必须于今年9月30日前到惠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性),或在惠州物价信息网(网址为http://wujia.huizhou.gov.cn)进行下载。
据悉,不执行国家指导价规定和无证收费的房地产经纪单位(公司),一经查实将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