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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修订了《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
三种类型项目
不列为重大项目:
1.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所;
2.各类经营性酒店以及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
3.高污染、高耗能和消耗资源型外资项目以及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本报讯 (记者唐红杰)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修订了《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各类经营性酒店以及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等不列入市重大项目。
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6亿元
为适应东莞“三重”建设的新情况,会议修订了《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原《办法》相比,修订后的《办法》从项目类型、准入门槛、增补程序、督察制度、主管单位、配套减免以及补办“挂账”手续七个方面做出了改变。
《办法》提出,总共有三种类型项目明确不能列为重大项目,即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所、各类经营性酒店以及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高污染、高耗能和消耗资源型外资项目以及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等不列入市重大项目。
记者获悉,为了适应“三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1+5”系列政策提出的新标准,《办法》提高了市重大项目的准入门槛,即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1亿美元(外资),但增资扩产、节能技改、能源保障、优质产业延链补链和重要配套项目以及现代服务业、农业、社会事业项目,可适当降低标准。
袁宝成要求,重大项目的落地涉及方方面面,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向程序要效率、向审批要速度,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的开工率。
提高重大项目审批效率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有效破解东莞在重大项目谈判、前期行政审批工作以及建设推进等方面的制约因素,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提高重大项目“签约率、开工率、履约率”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了解到,如果《意见》能够落实,那么具备可批性的重大项目将能够在3个月内(60个工作日)办完手续。
《意见》提出,镇街、园区“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招商引资,适时提请市主要领导出面洽谈,以提高项目签约成功率。
同时,东莞还将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推广中介招商,借助香港亚洲金融中心的优势,加强与知名投资中介机构的联系合作,此外要加快推进东莞驻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重点城市和韩国、日本驻点招商机构建设。
《意见》规定,项目签约后要实行重大产业项目前期工作行政审批集中会审制等措施,提高项目的开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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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
春节慰问要实实在在不作秀
此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春节前向困难群众派2384万元“红包”。昨日,袁宝成强调,春节将至,全市要广泛开展关爱困难群众活动,慰问工作要踏踏实实,不张扬,也不作秀,通过实实在在的慰问,让困难群众感觉到温暖。
年度节能企业最高奖100万元
为推进东莞节能与循环经济工作,昨日举行的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东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规定,节能资金资助(奖励)对象包括两类:即在东莞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东莞市从事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的有关单位。
从资助内容来看,对于获得年度节能奖励项目的企业,奖励标准为400元/吨标准煤,最高奖励100万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标准为400元/吨标准煤,最高奖励额150万元,奖励对象为节能技术服务单位。
此外,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再次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