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23日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称,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海外子公司回购债券的议案》。
议案显示,金地集团将回购2012年-2014年在新加坡发行的三笔债券,总金额达53亿元。
公告显示,金地集团香港子公司金地国际
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3.5亿美元(即22.34亿元人民币)债券,债券利率为7.125%,债券期限为5年。
2013年3月21日,金地(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20亿人民币债券,债券利率为5.625%,债券期限为5年。
2014年3月4日,金地(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10.5亿人民币债券,债券利率为6.50%,债券期限为3年。
公告还显示,金地集团同意上述三笔债券的发行主体分别回购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上述债券,具体回购条件与条款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发出的收购要约备忘录及其相关文件以及公司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