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济南日报》报道:对于一直成谜的楼市开发项目的成本,国家统计局已下发通知,将通过一场对40个重点城市商品住宅开发费用的专项调查予以摸底。
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一是调查样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开发项目个数、企业财务状况等;二是调查房地产项目开发费用构成情况。调查范围和对象为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在内的40个重点城市中部分开发企业以及其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4月30日有销售活动的楼盘项目。
在开发费用构成中,此次调查要求摸清项目土地费用、城市基础建设费、建造费用、销售费用和各项税费、项目总建筑面积和项目销售总收入,而这些正是目前常规统计还无法详细覆盖的信息。
按照安排,此次调查5月中旬布置任务,各地调查总队须在6月15日前报送调查资料。
长期以来,“中国房价高企”争议不断,因成本无法厘清,房地产定价是否合理无从判断。2005年,福州物价部门曾尝试测算该市商品房的社会平均成本,当时统计的开发商利润、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平均为房价的50%左右,而地价、建安成本、配套设施费用分别只占20%、25%和14%,但不少房产商争辩:在税收之外,房地产的成本还受到各项行政事业收费的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