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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海宁
昨天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2010年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会议邀请了多个省份不同城市的副市长参加,这次会议可能与房地产调控和房价有关。此前媒体报道称,会议可能是要给副市长们“吹吹风”,关注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今日本报11版)
另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今后在土地出让中,首付款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显然,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之后,相关部门已紧急行动起来了,这无疑是个可喜的现象。
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无疑离不开各地主管房地产行业的市长们的支持与配合。给“房产市长”吹吹风,据说是沟通两件事:一是落实保障房任务,二是调控房价。所谓“沟通”,既是传递高层信息,也是听取基层意见,以便让保障房建设计划和遏制高房价的一系列宏观政策在执行层面不打折扣。
土地款首付至少50%的政策,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组合拳之一,目的在于打击炒地、囤地。相信不久之后,有关部门还会在税收、金融、行政、法律方面有一些动作,中央与地方合力调控楼市也是必然趋势。但是,目前相关各方究竟能否拧成一股绳来遏制房价上涨还是未知数。
参加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的这些“房产市长”,由于各自对房价高低认识不同,各地情况存在差异,参加此次会议的心态自然是不一样的,能否真心与中央部门进行沟通并落实调控政策,还是一个问号。即便这些“房产市长”真心想遏制房价,也不一定能抵制各种诱惑以及房产利益集团的压力。据报道,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曾坦言,由于“谈房价”遭到利益集团施压。
不可否认的是,围绕房地产利益存在各种博弈。政府之间的博弈也是客观存在的:一是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根源在于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原本属于地方的许多税种划归中央或者变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这直接导致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支撑的地方政府无法自主发挥职能。遏制房价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就等于是断送了地方政府的财路,地方政府有多少积极性配合宏观调控是可想而知的。上面想要遏制高房价,下面想利用高房价赚钱,利益不一致如何形成统一阵线?这也是过去“国八条”、“国六条”政策打折的主要原因。
二是,中央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博弈。这是因为,不同部门肩负不同的行政职能,当然有不同的利益取向,利益冲突不可避免。比如说,土地部门总是倾向于尽可能发现土地价值,希望地价卖得越高越好;对税务部门而言,自然是税收收得越多越好;对银行来说,则是房贷利息越多越好;而住建部门,却希望降低房价成本。
显然,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利益不一致,中央部门与中央部门之间利益不一致,是既不利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也不利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因而,有效化解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在管理房地产市场上的不合作博弈,及时解决中央部门之间的利益分歧,是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前提。否则,出台再多的宏观政策也会是“一头热一头凉”。
在我看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第一步是平衡、协调各方利益,中央部门、地方政府必须拧成一股绳,让宏观政策不打折扣。第二步是落实责任制,即明确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责任,对完不成任务者要进行问责,这比单纯的“吹吹风”更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