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张若斌
本报讯 南京或成为全国楼市政策最优惠的城市。和去年一样,南京市政府在圣诞节后公布了新一年的楼市优惠政策:向2010年起购买普通住房的自住和改善性消费的购房者,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分析认为,这是地方政府首次直接对购房者实施补助,若中央政府无明确指示,则其他省市有望跟进。
12月25日,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大力加强住房保障;鼓励自住、改善性购房;抑制投机性购房。根据《意见》,南京市将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
2010年1月1日起,在南京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的0.5%的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内出售住房并且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的,同样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而对购买经济适用房、中低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购房者,则给予购房款的1%的补贴。因拆迁购买产权调控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中低价商品房的,在按照拆迁款抵扣之后的剩余部分进行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市政府的楼市政策向来是各地方政府的风向标。2008年12月26日,南京房产、财政、地税、建委、规划、国土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对个人转让2年以上住房取得的所得,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地方分成部分给予补贴。”即把地方政府获得的40%作为财政补贴,退还给已缴个税的卖房人。这相当于个税缴纳打了个6折;同时,《意见》还规定:“契税税率由4%调整为3%。其中: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缴纳契税3%,政府给予房款总额1%补贴。”此后,各省市纷纷效仿,将契税大幅降低。同时,南京调整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和项目的开竣工时限的做法,也一度被各地所参照。
事实上,2008年末,南京和西安市政府率先出台托市政策之后,杭州和上海政府随即跟进,从贷款、土地、拆迁和建设开发等四个方面直接给予房产企业以巨大支持,并且从财政上大力引导住房消费。因此,南京此次“直接补贴”是否引发其他省市跟进成为关注焦点。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南京政府的做法有几点值得各地参考,并有望再度领领全国风气之先。此前的优惠税率在最新发布的《意见》里被大幅取消,对于个税40%的补贴到期后不再执行,而不是一再“补贴富人”;而新执行的“直接补贴”受益者仅限于第一套购房者,有利于社会公平,但此标准控难以严格执行,政策漏洞比较大。
此外,另有分析认为,当前楼市新政仍处在政策制定的初步阶段,政府应该会看市场的反应和实体经济的走势,如果房价上涨过快,房地产发展过热,不排除明年下半年政府出台个人所得税、物业税等方面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