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强烈地震后,国家外汇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并部署全系统迅速采取措施积极支持抗震救灾工作。
外汇局党组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依靠和配合地方政府,按照所在地人民银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有序有效地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外汇局要求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抗震救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辖内和本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负总责,落实抗震救灾工作责任制,将救灾工作抓紧抓实,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
为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及灾区重建,外汇局积极采取措施,建立支持抗震救灾外汇管理"绿色通道",切实做好各项外汇服务工作。
□ .牛.娟.娟 .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