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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监管厅(FinancialServicesArgecy,简称FSA)是日本的金融监管当局,全面负责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工作。日本对金融市场实行统一监管,所以,日本的外汇零售行业归日本金融金融监管厅监管。
日本外汇零售行业的监管
随着2005年7月1日的到来,日本外汇保证金监管正式生效,日本市场也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金融期货交易法修正案》保障日本外汇保证金市场。该法案规定:
一、金融期货交易业者有注册的义务。
二、禁止行为:对于没有要求的顾客,不允许登门或电话访问;对不想签约的客人不能劝诱;不能给客人主观判断的意见。
三、广告的规制。作广告时必须充分披露风险,告知相关手续费等。
四、书面证明。缔结契约前、交易成立时、领受保证金时必须交付书面证明材料。
五、诚实公正的义务。金融期货交易业者及工作人员,必须以诚实公正的态度处理工作。
六、适合性的判断。金融期货交易业者应对顾客的实际情况作出是否适合投资的判断。
七、资本规制比率。金融期货交易业者自己资金规制比率不能低于120%。自2005年7月1日后,所有在金融厅登录并获得牌照的外汇公司,必须将其财务报表及自有资本比率公布在网站上,客户在查看外汇公司信息时,一定要注意公司的自有资金比率是否达到120%。“自有资本比率”即公司所有的资金与客户资金的比率,自有资金比率越高,公司的经营状况越可信。
八、外务员(经纪人)注册义务。此外,《金融期货交易法修正案》还对客户资金和公司资产分离保管作了具体要求,对违法行为增补了具体惩罚措施。
法律颁布之后,成效明显,不良经纪商相继倒闭,经纪商的数目由500余家(法律颁布时)降到了现在的125家。经过整顿后的日本外汇保证金市场开始净化和成长。
2008年第1季度,日本外汇保证金账户数量约为270万,实际交易账户约为80万。从2006年第2季度至2008年第1季度,日本外汇保证金账户快速增长,2006年第2季度,日本开户数约为80万,2008年第1季度,则增长至约270万。日本外汇保证金,在政府法律的保驾护航之下,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