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全面清理法规。国务院于2008年8月5日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外汇管理条例》以来,外汇局加大法规清理工作力度,宣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334件。其中,宣布废止文件235件,宣布失效文件99件。清理后,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由800余件、约130万字被压缩至约500件、100万字。为便利社会公众办理业务,外汇局还将现行外汇管理法规目录按照业务种类在官方网站上对社会发布。
完善法制工作程序。发布施行了法规制定、法规实施效果反馈、法规咨询、行政复议、听证、案审会程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法规出台后须经法制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局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发布施行。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律师在外汇政策制定、储备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作用。重大外汇管理法规发布前,制定宣传、培训预案,召开银行、企业动员会等;法规公布的同时,发布新闻通稿、答记者问等;法规发布后,及时组织法规培训,评估反馈实施效果。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完善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分别于2004年和2009年发文规范外汇局分支局和总局办理行政许可程序。2010年发布新版《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明确所有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设定依据、办理依据、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内部集体审议制度。制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集体审议决定投资额度。
提高外汇管理透明度。2009年组织编制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外汇管理概览》,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众介绍外汇管理目标、政策要点、制度设计理念等;立法阶段就法规草案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认真研究采纳;在外汇局官方网站上按时间序列发布国际收支平衡表等11项外汇统计数据;修订法规咨询管理规定,企业、个人等可方便地到外汇局进行法规咨询,做到“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