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台北12月22日电 台湾金管会周四表示,同意保险业者在各种准备金提存办法中在负债项下增设"外汇价格变动准备金",预期此将可明显缩减保险业者高额的避险成本.惟金管会也称,未来实施三年後仍将检讨利弊和存废.
由於台湾本地利差相当小,多数保险业者将可运用资金约三成投资於海外.近年由於外汇价格变动并不大,保险业者强力要求金管会放宽业者外汇避险的相关规定.本地媒体报导,台湾寿险业者每年花费600-800亿台币在外汇避险上.
金管会表示,未来保险业者仍应揭露外汇价格变动准备金之说明,这包括公司的避险策略及曝险情形、未适用外汇价格变动准备金机制对该公司损益表及股东权益之影响、计算未适用外汇价格变动准备金机制之每股盈余(EPS)等资讯.保险公司也必需建立完整的外汇风险管理及避险策略.每年节省的避险成本也不得发放为董监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