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部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分局定于20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外汇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参加本次年检。
二、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信息包括2011年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经审核的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2011年末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利润表以及2011年度审核报告。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取代原外汇收支情况表。该表仍由企业填写,注册会计师审核。相关财务报表格式按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填报。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数据报送手续,提倡“谁审计,谁报送”的年检方式,外汇局可暂不要求其提供纸质材料。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直接登陆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直投系统”),或由商务部联合年检网站链接至外汇局直投系统填报上述信息。
三、外商投资企业应按时参加年检并如实申报年检信息。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外汇年检和申报外汇年检信息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投资系统将自动暂停其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外汇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违规企业及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对于连续两年未参加外汇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局将根据联合年检的规定注销该企业的外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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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