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称,将简化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对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业务实行一次性备案管理。该通知将于6月11日(下周一)起实施,旨在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外汇市场发展。
通知称,该通知实施前已备案获得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交易资格的境内机构,可自动获得外汇掉期、货币掉期交易资格,无需再次申请备案。
同时,将增加货币掉期业务的本金交换形式。境内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除现有规定外,还可以采取在协议生效日和到期日均不实际交换人民币与外币的本金交换形式。(经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