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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民换外币有了新渠道

1楼
zhaowf 发表于:2013/6/3 11:04:00

  商报讯(记者 姜剑 通讯员 吴刚)出境需要兑换外币,今后市民除了去银行兑换外,又多了一个便利的渠道。上周五,温州王朝汇通货币兑换有限公司开业,成为温州首家由民资发起成立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在这里市民可以实现人民币与外币的双向兑换。

  温州王朝汇通货币兑换有限公司由温州王朝大酒店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地址位于民航路王朝大酒店附属楼。该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方式包括:现钞兑换、网上预约兑换、电话预约兑换等。

  据了解,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是指境内非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批准,在试点区域或城市为境内外个人办理的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货币兑换业务,外币包括外币现钞和旅行支票。此前这项业务只有在银行办理,个人和公司无权经营。

  外汇局温州市中心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与银行网点相比,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具有手续简便、币种齐全、汇率优惠、营业时间灵活等特点,不仅大大方便了温州个人的本外币兑换,也能有效抑制非法的外汇“黄牛”交易,将推动我市外汇兑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境内外个人通过特许机构办理的兑换业务将纳入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5万美元)管理,特许机构不得为超过年度总额的客户办理兑换业务,外汇局负责对特许机构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温州辖区内非金融机构该如何申请开办特许业务?对此,外汇局温州市中心支局人士解答说,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在单一外汇分局所辖地区内经营特许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2.企业资信状况良好;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4.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5.有固定的适合经营特许业务的场所,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相应的软硬件设施;6.有必需的管理制度;7.经营外币代兑业务6个月以上,在申请经营特许业务资格前6个月内办理代兑业务不少于1000笔、兑换金额不少于等值20万美元,且其间未被外汇局处罚;8.满足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技术条件;9.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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