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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外汇投资课堂:保付加签

1楼
我是小散 发表于:2013/12/24 14:24:00

  国际贸易(行情 专区)结算中,出口商往往要求由第三方(一般是银行(行情 专区))对进口商的资级和清偿能力进行担保。一种担保方式是保付加签(Aval),即担保银行在已承兑的汇票或本票上加注“Per Aval”字样,并签上担保银行的名字并加签,从而构成担保银行不可撤消的保付责任,以避免债务风险。在票据法意义上保付加签是一种票据行为。

  在实践中,常见的保付加签是一种针对商业本票或D/A项下商业承兑汇票的银行担保形式。

  法律意义

  在票据法意义上保付加签是一种票据行为。《日内瓦统一票据法》汇票篇第四章(票据保证)有具体阐述。另外我国票据法第二章第四节亦有类似规定。但是在英美法系一般是没有保付加签行为的表述的。

  众所周知D/A项下出口商所承担的风险是相当大的,进口商承兑的汇票如果能够经过银行保付加签,则可以有效的降低收汇风险,较之其他结算方式具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在实践中予以推广。

  D/A项下保付加签与D/P远期的比较

  D/P远期实际上是一种不规范的托收形式,是由于远洋运输航程较长,进口商不愿意在货物到港之前买单,因而产生的一种付款交单方式。常见的有D/P15天和D/P25天等,要求代收行在到期日向付款人作付款交单。这样的D/P远期实际上等同于D/P即期,因为付款人在到期日前无法取得单据,远期D/P只不过是为付款交单约定了一个期限而已。实践中,我们知道D/P即期本身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除非托收行限定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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