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完整版
[Rss]
订阅
[Xml]
无图版
[Xhtml]
无图版
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炒邮网论坛是收藏者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免费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技术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
炒邮网论坛
→
外汇投资大家谈
→
外汇局跨境担保“29号文”6月1日起实施 助中国企业海外融资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外汇局跨境担保“29号文”6月1日起实施 助中国企业海外融资
1楼
ermeng
发表于:2014/6/3 12:37:00
自6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 (下称“外汇局”) 公布的跨境担保新规(《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29号文”))将正式实施,该政策是资本项目管制进一步放开的重大举措。
惠誉日前的评级报告称,该新规将有助于中国企业在境外市场募集资金,缓解中国企业海外融资困境,并支持其海外扩张。
“这些担保应该使境外子公司能够降低融资成本,此外,新规应该能够推动境外债券的发行,从而促进境外债券市场成长。中国企业应该抓住机会进行海外并购。”惠誉表示。
5月6日,李克强总理出访非洲曾向中国在非企业表示帮助解决海外融资难问题,并表示将于5月中旬出台具体政策。
5月19日,外汇局出台新政松绑原有的跨境担保条款。本次新规既取消了内保外贷的数量控制,也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境内外主体资格审查。
尽管跨境担保放松,鉴于目前资金仍呈流入状态,新规并不支持海外融资转向国内支持境内业务。
按照外汇局“29号文”的规定,除非得到外管局批准,否则受担保的境外资金不能通过贷款或股权投资再调回境内使用,以支持境内业务或债务再融资;担保项下资金仅可用于境外子公司正常经营范围,不得利用利率汇率差异进行套利交易或进行其他投机性交易。
具体而言,对于跨境担保下发行的境外债券,此类担保涵盖的境外债券发行人应与境内担保人有股权关系,募集的资金仅可用于已被境外投资的有关的政府机构所批准的项目。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2002 - 2010
炒邮网论坛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0.0sp1
Processed in 0.12598 s, 2 queries.
[Full]
完整版
[Rss]
订阅
[Xml]
无图版
[Xhtml]
无图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