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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金融开放的试验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创新举措引人关注,在外汇政策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6月27日表示,将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促进投融资的便利。
方上浦是在出席2015陆家嘴论坛(官方站)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我们正在积极地研究落实国务院对自贸区改革创新新政策当中涉及到外汇管理方面的要求,特别是试点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自贸区内企业在一定的限额内自主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方上浦指出,目前资本项目的改革基本上都是分块的,今后外汇局会根据企业的情况设定一个额度,企业在额度之内可以自主进行跨境的资本项目交易,包括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内的投资等等。与投融资有关的资金进出、汇兑不受限制。
方上浦认为,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水平,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对总体的风险也是可控的,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为今后进一步推进资本项目的完全可兑换创造一些经验,探索一些改革的路径。“经过国务院批准之后会有一些完整的做法包括企业的门槛条件,也包括企业自律的要求,也包括监控分析手段的跟进。”
除此之外,方上浦还透露了另外两项创新计划,分别是研究宏观审慎管理的试点,建议监管部门更多地采用宏观审慎的政策措施进行自贸区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改进跨国公司资金池的运营管理,促进贸易、投资更加便利。
“比如说进一步扩大了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跨国公司企业的范围。过去可能是找一些高大上的企业,跨境资金比较频繁的企业,今后只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也可以。”方上浦说。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也就是大家熟悉的金融30条。一年多来,外管局陆续出台的改革创新政策适应了自贸区发展的需要,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试点以来银行为自贸区办理外汇登记超过300亿美元,20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共对20多亿元的资本金进行了意愿的结汇;超过30多家上海自贸区银行开展了跨境的外汇业务简化单证;自贸区有近70家跨国公司开展了外汇资金的集中运营管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