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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银行副支行长涉嫌挪用资金炒汇巨亏案连续报道
本报记者 李伊琳温州、上海报道
温州银行梧田支行女副行长林晓雅挪用储户巨额资金从事境外炒汇巨亏一案(详见新华网10月29日、本报12月16日报道),从另一个侧面映射出外汇交易境外“虚盘”(即外汇保证金交易)境内揽客理财的渗透路径。
记者在当地采访中发现,在高息代客理财看似“良性”的循环下,储户对银行的信任开始慢慢转换到了林晓雅个人的信誉上。
据警方查明,储户的一部分资金并非在银行系统内,而是直接落入到林晓雅手中;客户合同上的银行印章,也待进一步辨别真伪。这种“虚盘”交易渗透如何通过金融系统内部人士,影响到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的运作,值得关注。
网络中介揽入
从温州警方查明的事实可知,林晓雅在未曾“挪用”之前,就从事境外炒汇。
中国银行(4.10,-0.03,-0.73%)温州分行的一名外汇交易员称,温州是中国境内外汇交易最活跃的三大区域之一,由此也一直是境外中介组织的主攻市场。他们通过种种方式,发展金融机构内部人士为“客户经理”。
在通常的实盘交易中,境内银行的炒汇汇民只能“做多”。投资者以美元为本币,如预期欧元近期会涨,投资者就可以把手中的美元换成欧元,待欧元上涨后,再换回美元,从而实现盈利。
相比之下,“虚盘”交易则要灵活得多,不仅可以“做多”,也“做空”。也就是说,无论美元走强还是走弱,投资者都可参与。境内汇民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对境外虚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到2006年,境外中介境内揽客的热潮有所压制。但在这个时候,林晓雅却被拉进了“虚盘”。
根据林晓雅本人对当地警方的交待, 2006年国内推出银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之前,她就已经涉足境外的“虚盘”交易。2006年5、6月,她通过QQ认识了“马克”,后来开设了虚盘账户。
当地外汇监管机构相关人士透露,虚盘开户,一般是境外中介跟内地汇民联系好后,通过旅游的方式到境外开户。也有的仅仅通过网络就可操作,而在这条网络上,犹如传销的链条,发展下线者是境外中介在境内外的“客户经理”。前者虽然相对正规,但一旦发生纠纷,维权上却存在很大的障碍。但后者就更加玄乎,一旦案发,这些人往往在网络上消失无踪。
“国内银行后来虽然也推出了保证金交易,但一般最大也只是1∶30。”曾经“虚盘”炒汇有十来年历史的陈先生,介绍了上述内情。
“跟林晓雅签订合同的中介,是否合法还在继续侦查中。”接受记者查询的瓯海区检察院人士透露。林晓雅向办案人员交待,其开户都通过网络与中介认识,中介将合同寄过来,林填好合同后寄回即可。随后,中介将账号和初始密码告知后,林晓雅就可以操作了。
分设账户隐身术
起初,林投入只是自己的10万元积蓄。但很快亏完,为了翻本,林晓雅借了父亲的资金继续在这个“虚盘”中捣腾。
交通银行(8.35,-0.19,-2.22%)一名外汇交易中心的负责人介绍,保证金出境通道多种多样。例如,客户可通过国内银行汇款或诸如西联汇款等在华正式开展业务的国际汇款公司办理。这种方法速度慢,手续费较高,而且数额受到限制。
林晓雅显然走的并非是这条正规的路。
据林已交代的情况说明,其境外炒汇均通过网络。第一年,林开设了五六个账户,随着投资金额的累积,她开设的账户越来越多,警方初步调查目前已达到20多个。有银行业界人士分析认为,“实际上是为了外汇进出,逃避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账户外汇进账中的结汇额度有比较严格的规定。个人全年结汇额度不能超出5万美元。这远远不能满足林晓雅所在地——丽岙的外汇进账需要。
丽岙侨联主席黄品松介绍,当地4万多人口中,2.6万是华侨,基本留守的都是侨眷侨属。这些华侨在境外赚钱后就汇入家乡给父母保管,由此,丽岙是温州的侨汇重点区域。根据中行温州分行的业务量分布调查,丽岙基本占据了温州区域内中行系统侨汇业务量的60%。
为了侨汇能顺利入境,这些侨属借用周边亲戚朋友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这些老人为了平时结汇方便,同时林晓雅在当地积累了比较高的信誉,就将身份复印件等证明交给她并全权委托代-理。
这些丰富的外汇和账户,给林晓雅境外外汇交易提供了自由操作的基础。
至2008年6月12日,《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年100号文),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汇保证金交易暂停。
一纸禁令下,林晓雅非但没有收手,反而更为疯狂。从林所交代的一些说法中,可看出她规避管制的方式有多种。外汇入账上,林晓雅曾对办案人员交待,为了换得足够的外汇,她曾将储户资金通过“地下黄牛”换取。
在出境的真实交易限制下,此后客户的资金实际上并未流出国外,林将其交给国内的某家机构,再由这家机构在境外垫资炒汇,因此到账速度极快,且不受数额限制。
拉储考核温床
虽然,瓯海区检察院这次以涉嫌“诈骗罪”批捕林晓雅,但同时认为,是否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在进一步侦查中。而当地政法机构另有人士透露:“她主要是采取非法吸储式。”
记者从一些储户处了解到,林晓雅境外炒汇的事情储户并不知晓。起初,林作为银行高管,根据温州银行的内部考核机制,有一定额度的拉存款业务。由此,林的拉存行为在当地人眼中是“理所当然”。
开始,为了增多储户存款收益,林晓雅确实替储户储蓄做过代客理财。记者从一名储户“代客理财”的两份合同中发现,条款一致,合同上都有温州银行的相关印章,但其中一份的资金却被林挪用。
但随着外汇亏空的漏洞不断扩大,情况逐渐开始变异。为了填补自己的亏空漏洞,她利用支行副行长的身份成功挪用资金。
办案机构查明,开始,客户办理大额转账或取款需要出示身份证原件,但到了林晓雅手上,只凭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再如,银行委托理财产品合同印章是由专人管理的,未经同意他人不得使用,但林晓雅却能很方便地在合同上盖上印章。
此案中,当被害人把钱交给林晓雅委托其“理财”或“投资”时,她都能按照银行正规的手续办理相关合同,并将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被害人保管。当合同到期时,林晓雅会依约将利息支付给被害人,谎称是银行还本付息。如此使得客户深信不疑,才不断将钱交给林晓雅。
在逐渐的接触中,储户将对银行的信任慢慢转换到了林晓雅个人的信誉上。
“开始‘炒金’之后,只要我开口借钱,多数客户都不会拒绝,有时借的比我要的还多。三五百万元一开口便有,最多时,一个客户借给我2000多万元。”林晓雅告诉办案人员。到后来,亏损越来越大,需要频繁拆东墙补西墙,一个电话,还是有人把上百万元借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