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鼓励会员开发客户,进一步拓展市场,有效激活交易商,本中心特推出此2016年下半年经纪会员奖励政策,政策推广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期半年。
二、本政策参与对象为交易中心经纪会员。
三、本政策所指有效交易商是指在本中心注册账号、完成银商绑定、至少产生一笔交易的交易商。
四、奖励政策分为月度奖励、半年度奖励和推荐奖励三个维度。
五、月度奖励:
考核条件:经纪会员所属号段下当月新增有效交易商、当月交易总金额
新增交易商数量 | 交易总金额 | 奖励(新挂牌商品市值) |
1000人(含)以上 | 500万(含)以上 | 2000元市值 |
2000人(含)以上 | 1000万(含)以上 | 5000元市值 |
3000人(含)以上 | 5000万(含)以上 | 8000元市值 |
注:1、活动奖励梯度进行奖励,不重复累加,每月的配售奖励在下一个月内完成配售。
2、月度奖励可与交易中心当月的各类推广活动同时参加。
六、半年度奖励:
考核条件: 在2016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经纪会员所属号段累计新增有效交易商、累计交易总金额
累计新增交易商数量 | 累计交易总金额 | 奖励(新挂牌商品市值) |
7000人(含)以上 | 1亿(含)以上 | 10000元市值 |
14000人(含)以上 | 5亿(含)以上 | 20000元市值 |
20000人(含)以上 | 15亿(含)以上 | 50000元市值 |
注:1、活动奖励梯度进行奖励,不重复累加,半年度的配售奖励将在活动结束后顺延的1-3个月内完成划拨。
2、半年度奖励政策可与交易中心各类推广活动同时参与。
七、推荐奖励
1、在2016年下半年期间,经纪会员推荐10(含)个以上的经纪会员加入交易中心,且所推荐的每个经纪会员所属号段下累计新增500(含)个有效交易商,可奖励2000元市值的新挂牌商品。
2、在2016年下半年期间,经纪会员推荐20(含)个以上的经纪会员加入交易中心,且所推荐的每个经纪会员所属号段下累计新增500(含)个有效交易商,可奖励5000元市值的新挂牌商品。
注:推荐奖励政策可与交易中心当月的各类推广活动同时进行。
八、本交易中心的席位会员参与方式与经纪会员参与方式相同,奖励考核指标为该席位会员号段下直属的新增交易商及交易总金额,席位会员旗下的经纪会员新增的交易商及交易总金额不参与计算。
九、本政策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十、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商品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广州商品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