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中国集邮报
2025年04月27日 11:01
新年伊始,笔者看到安徽省铜陵市集邮协会副秘书长查振芳先生正在填报安徽省集邮协会下发的全省各市集邮协会2024年工作自评得分表,其中第一项就是“完成社会组织登记,到期换届,按时年检”。这不禁引发了笔者自去年以来关于集邮组织生存状态的一系列思考。20世纪80年代,集邮活动在我国陆续恢复,各地集邮组织先后成立。从留下来的一些资料来看,当时集邮组织的成立一般都比较“容易”,有时只需找上级部门简单报备、召开个成立大会就正式成立了。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全社会对社会组织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也越发规范。目前,一些集邮组织的生存能力与社会发展对社会组织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如何生存下去,成为当前地方集邮组织普遍存在的一个绕不开的话题。首先,是集邮组织的合法存续问题。目前,全国各地官办集邮协会大多挂靠在各地的邮政分公司,属于企业主管的社会组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各地集邮协会须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依法进行年度检查、报送工作报告。前些年,笔者曾在我市(铜陵市)京剧协会报送年度报告时帮过忙,报告要填写的内容繁多,且需要全程在电脑上操作,这让以老年人为主的京剧协会叫苦不迭。集邮组织其实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如果未及时报送年度检查和报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年审不合格”,严重的,将面临“撤销登记”等处罚。一旦被“撤销登记”,那么该集邮协会就会被认定为“非法组织”,协会组织的活动自然就成了“非法活动”,因此便不能再开展集邮活动了。除了官办的集邮协会外,我国还有很多民间集邮组织,它们一般由有着共同的集邮兴趣和研究方向的集邮爱好者自发组成,但由于找不到愿意接收他们的业务主管部门和挂靠单位,无法注册社会团体,成了“非法组织”,不得不自行解散。自去年以来,已有“新中国普通邮票研究会”“文献集邮研究会”等多个全国性的民间集邮组织解散,其会内资料也随之停发,客观上阻碍了群众集邮活动的开展。其次,是集邮组织“会刊”(内部资料)编发的困境。葛建亚先生曾言:会无刊不立,刊不优无名。自20世纪80年代集邮活动恢复之日起,编发邮刊便成了各集邮组织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尽管当前很多“会刊”已经停办,但仍有不少地方的集邮协会还在按时编印自己的“会刊”(有准印证的内部资料)。这些“会刊”报道本地集邮信息、讲述集邮故事、研究邮资票品、挖掘邮政历史,为弘扬集邮文化、扩大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成为全国公开发行的“一报三刊”(《中国集邮报》《集邮》《集邮博览》《上海集邮》)的很好补充,当下“文献集邮”仍然是具有深厚群众基础的一大集邮门类,拥有很多新老“粉丝”。然而出于手续繁琐等诸多原因,部分协会无力按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向所在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准印证》、取得“准印证号”,干脆停止编发。也有个别未经批准的“内部资料”还在编发,但其性质属于“非法出版物”,无法逃脱被处罚、取缔的结果。“会刊”是协会联系其会员的桥梁和纽带,也是保证协会的活动得以正常开展,以及其生存延续的见证,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协会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维持“会刊”的正常编发,维护协会的“文脉”。最后,是集邮组织的经费保障难题。集邮协会属于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弘扬、传播集邮文化,因此,无论是日常的活动开展,还是“会刊”的编印发放等,都需要经费支持。当前各级官办集邮协会多是挂靠在当地的邮政分公司名下,由邮政企业主管。对于企业而言,“创收”是其第一要务,没有盈利可图的集邮协会,往往不受重视,甚至有些地方的邮政企业视之为累赘。协会的经费得不到保障,自然无法持续性开展集邮活动,时间一长,协会的存在感也就越来越低,自然就会“名存实亡”。因此,近些年来,便有一些“要求把集邮协会划归政府文化部门主管”的声音。时代的潮流汹涌向前,适应时代的发展,无疑是新形势下集邮组织面临的首要问题。各地邮政部门应当从促进集邮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集邮文化对邮政发展的重要性,以及集邮协会与邮政企业相互依存与互助互利的关系,主动给集邮协会的发展和“会刊”的创(续)办提供必要的条件,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对协会的经费支持;合理安排集邮协会人员架构,设置专职(副)秘书长,必要时可以委派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的年轻人在协会兼职,帮助协会做好年审和“会刊”的申报审批等繁杂的技能性工作,打通集邮协会老年集邮工作者能力不足的痛点,以此促进集邮活动的合法健康发展。集邮组织也要主动联系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合理诉求,积极寻求帮助,只有这样双向发力,集邮事业的薪火才能赓续前行。来源:中国集邮报作者:陈子源编辑:高阳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