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帮武 要素交易之家
2025年07月16日 08:30 天津 听全文 星标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经营秩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加强监督管理,维护交易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我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运用互联网技术为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商品现货交易,是指通过协议交易、单项竞价交易方式,以实物商品或以实物商品为标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为交易对象进行的大宗商品交易行为。
二、省内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确有必要设立分支机构的,需按照新设交易场所有关规定报省政府审批。省外交易场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持所在地省级政府批准文件,按我省新设交易场所申请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三、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应当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上线交易品种以促进本省具有比较优势产业发展的生产生活资料为主。
四、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五、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交易活动应当以实物交收为目的,不得从事虚拟产品、收藏品、投资品及金融产品交易。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投资机构入市交易,严禁将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演变为社会公众参与的投资场所。
六、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和受托金融理财、吸收社会存款等业务。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等18家交易场所经营资格的通知》(豫政办〔2014〕24号)精神,郑州市经过河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商品现货交易场所共有两家,分别为郑州肉类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郑州棉花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均处于暂停业务状态。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