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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统一实行T+5就是一种庸政和懒政行为
作者:朱少平
来源:邮币资讯
广州律师王海立针对传说中的文交所新政,写了一篇《谁有权力规定T+5?》的文章,论点明确,道理也比较充分。但我认为,目前解决存在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实行T+5,还是T加几,而在于对邮币卡类交易如何定性。
从交易本质上来说,邮币卡交易是一种证券类交易或称两便交易。但它又与股票等证券交易有较大区别:第一,邮币卡本身自带面值,且在收藏中会出现增值或贬值情况,股票价值则随企业经营效果而变化。第二,邮币卡类品种可交割,交割后可收藏也可实物买卖。所以它应属两便交易,即投资者拿货时既可拿邮币卡等交易品实物,也可提提货单,即某种证券。
随着邮币卡等交易模式的不断发展,吸引了大量收藏爱好者、投资者、投机者以及不法分子,由此也产生不少问题,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对此进行清理整顿不仅十分必要和紧迫,也成为引导行业良性发展的必然之路。但如果对此不加以深入研究,只是听部分人的言论,简单认为这类交易有百害而无一利,或者盲目强制实行T+5,不仅对行业不公平,难以收到积极效果,而且可能被看作是一种粗暴的庸政和懒政行为。
我多次说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向美国、向西方国家学管理,学金融已经学了近四十年,我们也可以创造出一些经验供西方学习了。这几年,一些地方出现的邮币卡交易、商品现货交易、版权交易、艺术品交易、商标交易、劳务证券(或称人力资源证券)交易等,这些都是创新性的证券交易。针对这种新型的证券交易及出现的问题,我一再呼吁要通过修改证券法,将其纳入规范。但坊间传出的消息却说管理层要将其一锅烩,统一实行所谓的T+5或者T+1。由于我们并没有给这种交易以准确的定性,凭什么要规定实行T+5或者T+1。所以,对此类交易真正科学的态度应该是,认真深入研究这种新型交易模式,在基本定性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其纳入证券法调整范围,哪怕在法中只规定一两个条文,然后授权证监会会同商务部、各地金融办共同出台切实可行的监管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