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市政办规〔2017〕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黑河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精神,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商请督促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函》(清整联办〔2017〕29号)、《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0号)、《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1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2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的总体部署,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建立健全权责明晰、主体明确、分工有序、统分结合的双层监管工作机制。坚持底线思维、完善制度建设、持续精准监管,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和处置能力。坚持实行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淘汰机制,推进业务趋同的交易场所有序整合。坚持宁缺毋滥、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做精单体,切实发挥各类交易场所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二、清整范围
在我市行政辖区内从事股权、商品现货、文化产权、文化艺术品、产权(除文化产权外)、数据、林权、金融资产交易以及其他交易类别的各类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外市各类交易场所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2011年经清理整顿验收后保留及2015年以后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
(二)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但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各类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
(三)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也无工商营业执照,但擅自开展交易业务的各类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
(四)其他需纳入清理整顿范围的各类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
三、任务分工
(一)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各类交易场所规范管理的意见》(黑政发〔2015〕6号)规定,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对各类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改规范和风险处置工作。
(二)中国人民银行黑河市中心支行、黑河银监分局负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办发〔2017〕35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商请督促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函>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7〕361号)规定,督促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限期停止为“微盘”类交易平台、违法违规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三)市金融办负责根据公安、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时组织做好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专业认定。证据不充分的,积极沟通说明并要求补足。
(四)市公安局负责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移交和自身发现的各类交易场所在经营活动中涉嫌犯罪的线索进行核查,依法打击与各类交易场所、“微盘”平台有关的犯罪活动。
(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新局负责叫停违法违规交易场所通过各类广告发布媒介进行的推广活动。
(六)市通信办负责重点关注郑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网安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时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高达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市内交易场所提供服务情况。
(七)市委网信办、市通信办负责全面摸排“微盘”交易平台名单,根据相关部门认定意见,尽快依法关闭,并建立“微盘”交易平台动态监测和清理处置机制。
(八)各地负责参照清整联办〔2017〕31号文件中“地方交易场所主要违规交易模式特征、违规问题及整治措施”,对问题严重的违法违规交易场所成立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专班,认真做好风险处置和维稳预案;对问题较轻的违规交易场所逐一下发整改通知,限制违规业务增量,抓紧整改规范。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市金融办,联系人:张如东,电话:8298801,电子邮箱:
hhsjrb320@163.com(下同)。
(二)调查摸底。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清理整顿监管职责,组织完成对所管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调查摸底及清理整顿工作,并将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名单梳理汇总后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市金融办。
(三)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黑名单”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含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应予撤销关闭的交易场所,工作不配合、整改不力的违规交易场所等。纳入“黑名单”的交易场所由各地负责摸底统计,并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汇总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并动态更新。市政府在公布“黑名单”之前,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交易场所资金、人员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维稳预案。
(四)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对没有获得省政府批准或2017年8月30日前仍未整改规范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商业银行一律停止提供开户、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五)稳步推进。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回头看”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整改规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交易场所整改规范的,应经过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同时抄送市金融办和有关单位备案。2017年8月30日仍未通过整改规范的交易场所,市政府将报请省政府依法依规予以撤销关闭,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停止提供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六)监督检查。市政府将对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指导、检查“回头看”工作。
(七)总结汇报。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于2017年9月1日前向市金融办提交“回头看”工作总结报告。市金融办负责汇总有关情况和问题,向市政府、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省金融办)报告“回头看”行动落实情况,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