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场所创新服务智库
2025年01月06日 08:57 山东 1人
有投资者问:一些交易场所开展所谓“期现结合”交易,并号称是参照国内期货的价格来组织交易的,交易场所的会员单位在国内期货的基础上报出买入卖出价,投资者当天可以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是否合法?有什么风险?
答:目前一些交易场所以金属为主要交易对象,不通过自身交易形成价格,而是将彭博、路透等机构发布的期货实时价格的基础上加减一定点差提供买卖报价,与个人为主的客户进行T+0连续交易。这些交易均为高杠杆交易,大都以反向对冲方式了结,基本无实物交割。其交易模式为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又发展代-理商和居间商,层层招揽客户,会员与客户对赌。这些交易场所名为现货交易场所,实为投机炒作平台,对实体经济没有积极作用,还因个人客户亏损累累而引发大量投诉与纠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从性质上看,该模式属于国发〔2011〕38号文件禁止的做市商交易方式。参与这类交易场所交易风险极大,一是使得经纪商会员和投资者之间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出于经济利益的诱惑,侵害投资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这类交易场所一般通过交易规则限制投资者提取实物,鼓励投资者频繁交易,造成价格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亏损风险的同时还使其承担高额的手续费负担。因此,投资者应当远离这类违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