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古币回收 古币回收
2025年02月08日 14:00 上海 听全文
更正、改进:
于自家宅邸庭院深处,偶得银元宝藏,归属何许人也?
图片
李某,乃兴庆区掌政乡一隅之村夫,于公元二零零九年,于其新辟宅基地之下,意外掘得四罐银元,犹如天降甘霖,满载财富。李某初见,心生贪念,欲将其据为己有。然则,同村刘某,彼时正助李某筑屋,闻讯后,连忙劝阻,言及所掘银元,理应上缴国家,并道听途说,昔日有人私藏掘得之物,终遭公安机关严惩。而另一助建者王某,则持异议,主张应竭力寻觅银元之主,以归还原主。一时之间,李某心绪难平,茫然无措。
图片
试问,宅院之中,掘得银元,其所有权究竟归于何方?
图片
依据《民法通则》及《物权法》之相关条文,埋藏之物,若能辨明其主,则归原主所有;若原主难寻,则参照遗失物之处理原则,予以处置。本案中,李某应竭力探寻银元之主,若确实无法寻得,则应将其送交公安机关,依照遗失物之程序,妥善处理。特此提醒,若所掘之物为文物(本案银元并未达到文物之标准),则归国家所有,万不可擅自占有,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阅读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