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场所创新服务智库
2025年04月08日 00:00
4月7日上午,河南省委金融办致电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针对近期河南辖区两家商品交易场所的情况进行了友好沟通并交换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1、河南省委金融办提出并没有对豫交所(郑州)金属大宗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放发交易场所牌照,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表示消息发布的依据是豫交所(郑州)金属大宗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对外的宣传材料。对于3月18日发布的消息,研究院已经进行了下架处理。
2、针对天元国际商品交易市场涉嫌违法违规展业的问题,河南省委金融办明确表示并不了解天元国际商品交易市场的交易模式及展业状况,并强调天元国际商品交易市场的主管部门是河南省商务厅。
3、河南省委金融办认为天元国际商品交易市场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和《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2〕76号文件的要求合法合规展业。
相关链接:河南省发文禁止自然人参与商品现货交易场所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