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场外商品市场管理研究院
2025年06月12日 00:00 上海
近期,本公司接到市场反馈,有机构和个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带有“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标识的文件与客户签署协议或授权声明。针对上述行为,现予以澄清并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目前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名义进行宣传及市场展业。使用带有本公司标识的文件与客户签署协议,并以本公司名义开展版权、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均属严重侵害本公司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有严格合规的业务宣传管理要求,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本公司许可进行虚假宣传,任何机构或个人以诱导性、欺骗性手段虚假宣传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该机构或个人自行承担。此外,任何未经许可利用本公司或本公司相关业务名义进行宣传造势的机构或个人,均属侵权,本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请各位客户仔细甄别,可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nncec.com)或电话(查询电话:0411-39271011)查询核实有关信息,敬请明辨真伪,谨防财产受损。如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本公司或直接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和投诉。
特此公告!
北方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