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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邮资票品发行销售通知
尊敬的集邮者和邮政用户:
2011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将继续实行“总量调控、适度从紧”的纪特邮票发行政策和“预订和零售并举”的销售办法。
一、预订时间
全国统一从2010年11月11日开始受理2011年邮资票品预订,到12月20日截止。预订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1月11日-11月15日,为老预订户提供预订服务(凭2010年新邮预订折办理预订);第二阶段11月16日-
二、预订方式
(一)2011年邮资票品预订继续实行实名制,预订户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等)进行实名登记。
(二)办理2011年大版邮票或小版邮票的预订户,必须持有2010年相应预订品种的预订折。
(三)2011年新邮预订除营业网点正常预订外,还开通了中国集邮总公司CPI商城网络预订(网址:http://www.cpi.net.cn)。
三、预订种类
(一)预订套票,每人最多可订5套,每套收取预订金180元,含2011年发行的纪特邮票、小型张(含小全张,下同)和小本票各1套。
(二)预订小版票,每人限订1套全年小版邮票,收取预订金120元,同时供应1套全年发行的小本票。小版邮票仅供应老预订户(凭2010年新邮预订折办理预订)。
(三)预订大版票,每人限订1版全年大版邮票,收取预订金1800元(含空册款),同时供应全年发行的小型张和小本票各1套。大版邮票仅供应老预订户(凭2010年新邮预订折办理预订)。
(四)预订年册,每人最多可订5本,每本收取预订金195元(含空册款)。年册中含全年发行的纪特邮票和小型张、小本票。
(五)预订纪念邮资封片,每人最多可订10套,每套收取预订金20元,包括全年发行的纪念邮资封和纪念邮资片。
(六)选套预订,即根据2011年纪特邮票发行计划,将全年部分纪特邮票分为A、B、C三类(具体内容及预订金额待邮票发行计划确定后另行公布)。预订户可按类预订,每人每类最多可订5套,每套含该套邮票的小型张(含小全张,下同)和小本票各1套。办理时间同第二条规定。选套预订不含2011年增加发行的纪特邮票。
(七)保证金预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向大、中、小学生提供交纳少量保证金的预订方式。该方式只限于套票,且每人限订1套,同时供应全年发行的小型张和小本票各1套。预订户须交纳30元保证金,年底时退还。预订户应在每套邮票发行后两个月之内取票,并在取票时交付该套邮票款额。若过时不取,则不保证供应。学生可凭学生证以保证金方式预订新邮,预订登记方面的其它要求同全额预订。
(八)预订户可以选择按套、按版、按册或按类预订,预订金年底多退少补。如遇邮资票品发行计划调整,以实际发行金额为准。选套预订金在各类最后一套邮票发行后多退少补。上述预订金及保证金不付利息。预订户可在邮资票品发行后随时到预订网点领取套票、小版邮票或纪念邮资封片,领取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逾期领取办法见当地邮政局通告。大版邮票将由中国集邮总公司制作成全年大版邮票册,预订户于2011年全年最后一套纪特邮票发行后一个月内到当地指定预订网点领取。年册领取方式同全年大版邮票册。
(九)中国集邮总公司CPI商城网络预订新邮品种为套票和纪念邮资封片,预订数量、预订金额同营业网点预订规定。网络预订的邮资票品由中国集邮总公司采取挂号寄递的方式邮寄给预订户。
四、生肖赠送版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将统一制作含4枚生肖邮票的小版张(以下简称“赠送版”),赠送给预订全年纪特邮票的预订户。每预订1套全年邮票或1套全年小版票或1套全年大版票或1本年册的预订户,可获得1版赠送版。对选套预订、保证金预订和纪念邮资封片预订的用户不供应生肖赠送版。赠送采取两种方式:
(一)邮局挂号邮寄。该方式针对预订全年套票或小版邮票的预订户,一般在2011年上半年寄出;
(二)用户窗口自取。预订全年大版邮票或年册的预订户,可在领取大版邮票册、年册时领取赠送版。
(三)网络预订套票的,赠送版随最后一次邮寄的邮票一并寄出。
(四)预订全年套票或小版邮票的预订户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生肖赠送版,可到当地邮局查询,或拨打11185客服电话查询,也可登录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名址中心网站(www.cpdc.com.cn)查询。
五、邮票零售
(一)邮政部门发行的纪特邮票(包括套票、小型张、小全张和小本票),自发行之日起,在全国各地集邮专卖店和指定的邮政营业网点出售,出售期限为6个月,售完为止。超过期限后,所有邮政营业网点都将停止销售。
(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发行期后统一收回零售窗口未售出的纪特邮票,并清点封存。退缴销毁工作完毕,将向社会公布纪特邮票的发行量。
六、2011年邮资票品发行销售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用户如发现有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情况,可到当地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投诉。
七、2011年纪特邮票发行计划如有变化,以发行通知为准。
八、邮资票品预订结束后,邮政企业将不再办理任何新邮预订相关业务。
九、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对上述2011年邮资票品发行销售通知保留最终解释权。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