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灵源于幻象 原意为藏传佛教细密画的“唐卡”本是藏文音译,由唐代吐蕃王朝一路穿越而来,沾染遍身时光之尘,饱吸重重千山万水的毓秀之气,从徒有实用功能的宗教用品出落成一席席丰富悠远的视觉欢宴。 对于唐卡的宗教意义最普遍的看法是,一幅精心绘制完成的作品反映了供养人的财富状况与社会地位,供养人通过订制作品而获得宗教上的功德。 我们可以从“一见得解脱”与“赋像以灵”这两个概念来看唐卡与藏密的深层关联。唐卡绘画的主要目的,是准确地传达一尊神或某种精神状态的永恒存在。一幅画在开光亦即祈请神进入画像之后,它反映的就是神灵的真实身相,可用于顶礼膜拜,或者观想自我与神合而为一。这种功能得以实现的基础是古老图腾巫术“赋像以灵”的制像传统。所谓赋予造像、形像以灵魂,就是通过艺术手段复活某种实在物及其抽象的精神价值。比如史前社会各民族各大洲普遍存在的捕猎题材的岩画,就是“赋像以灵”的实例。在原始部落看来,只要把猎物被捕获的场面画在岩石上,就等同于实际猎杀了它们。《红楼梦》中马道婆教赵姨娘在布做的人偶上写王熙凤的名字,再针刺人偶,现实中的王熙凤就中了邪,这便是巫术“赋像以灵”的例子。 再说得简单直白一些,唐卡描绘的神灵一旦被画出来,就等同于神灵现身在你面前了。古人用绘画制造幻觉,今人用3D制造幻觉,差别只有这么一点儿而已。 实践中,造型成为宗教需要,绘画服务于各种各样的精神、教育和社会需求。在禅定观想或为师尊、亲人和朋友祈福延寿时,唐卡提供了视觉关注的对象。在古代西藏,社会大众普遍缺乏受教育的权利,那时,绘画还为不识字的俗人理解佛教教义提供了形象的描述。借用6世纪末西罗马帝国教皇格利高里一世的说法“不识字的看图画,识字的读经书。”藏传佛教和基督教一样,宗教组织的上层势力很早就自觉到了绘画和造像艺术是宗教可以充分利用的工具,佛教因此还被称之为“像教”——推崇造像的宗教。